(一)违反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果核、纸屑、烟蒂、玻璃瓶、饮料罐、口香糖、包装袋或者乱倒垃圾、渣土、污水、污油、粪便等废弃物的,责令采取补救措施,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从建筑物、机动车内向外抛掷垃圾的,责令清除,并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违法行为人不能清除或者不在现场的,代为清除,代为清除的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三)违反第二十七条第四项规定,乱扔动物尸体的,责令清除,并处以每头(只)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违法行为人不能清除或者不在现场的,代为清除,代为清除的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四)违反第二十七条第六项规定,在露天场所或者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枯草等产生烟尘污染物的,责令改正,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在露天场所或者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塑料制品、垃圾或者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五)违反第二十七条第七项规定,在城市道路或者公共场所从事车辆清洗活动的,责令改正,对从事非经营性车辆清洗活动的违法行为人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对从事经营性车辆清洗活动的违法行为人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六)违反第二十八条第一项规定,向水域倾倒或者排放废弃物的,责令采取补救措施,并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违法行为人不能补救或者不在现场的,代为采取补救措施,代为采取补救措施的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七)违反第二十八条第二项规定,船舶向水域漏撒垃圾、粪便、散体物料的,责令采取补救措施,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违法行为人不能补救或者不在现场的,代为采取补救措施,代为采取补救措施的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八)违反第二十八条第三项规定,建造并提供使用直接将粪便排入水域的厕所影响城市水域环境卫生的,责令限期拆除,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九)违反第三十条规定,施工区域出口未采取地面硬化措施,未设置车辆清洗设施的,责令改正,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十)违反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在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内饲养家禽家畜的,或者饲养信鸽影响周围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责令其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处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十一)违反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宠物的粪便未即时清理的,责令清除,拒不清除的,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十二)违反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随意倾倒、堆放大件垃圾,或者将大件垃圾投放到生活垃圾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责令改正,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五条【违反环卫设施管理规定法律责任】
违反本条例有关环境卫生设施管理规定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第四十五条规定,未按照要求配套建设环境卫生设施,或者配套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竣工验收、同时投入使用,或者分期建设的建设工程配套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未与首期工程同时竣工验收、同时投入使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第四十七条规定,环境卫生设施的产权人或者其委托的管理人未按规定履行管理和维护责任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第四十八条规定,占用、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重建(置)价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最高罚款总额不得超过三万元。








2020全国厨余(餐厨)
2020全国厨余(餐厨)
2020全国厨余(餐厨)
2020全国厨余(餐厨)
环卫科技网公众号
环卫微学院公众号
乐分圈微信公众号
厕重点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