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扩大中、污水回用范围。通过深度处理提高水质,从目前少量用于工业逐步扩大到市政杂用水(包括环卫、消防、建筑施工降尘、洗车及空调冷却设备补充用水)、绿化用水、河湖生态景观用水和居民生活中的清洁、冲厕等;同时大量增加工业,特别是电力行业的再生水的回用量和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再生水使用量。通过改进污水处理技术,提高污水处理水平,逐步使深度处理后的再生水作为农业灌溉和居民饮用水。
6、建立中、污水回用示范项目。在已有恢复使用的中水回用项目、新建工业园区、大型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中,每年选定2—3个项目作为中、污水回用示范项目。
7、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规划期间,采用新技术、新工艺,高标准新建17座污水处理厂,新建截污及污水输送管道600公里以上。
■海水利用
1、扩大海水直接利用规模。在现有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直接利用海水的企业充分利用海水资源。电力、化工等高用水行业要将海水利用作为优化用水结构的重中之重,大力推广应用海水直流冷却和循环冷却。到2010年,海水直接利用规模达90亿立方米/年。
2、开展海水利用项目示范和技术攻关。将海水淡化利用技术列入科技研发经费支持项目,鼓励企业和科研院所开展该项技术的研发。规划期间,结合我市“利用海水淡化补充第二水源和应急水源”的考虑,在东部沿海地区选择2—3个海水淡化技术项目进行示范,海水淡化目标10—20万立方米/日。
3、在节水规划确定的范围内,新建工业区、度假村、宾馆和住宅小区,将海水作为工业冷却水和冲厕用水,选取3—4家单位进行试点,条件成熟后逐步推广。
4、海水化学资源综合利用。以循环经济理念和原则为指导,结合海水淡化、循环冷却等,开展海水资源综合利用,培育海水利用产业链,形成新的产业增长点。
5、开展建设国家级海水利用产业化基地的可行性研究。结合国家《海水利用专项规划》,开展深圳海水利用产业化基地建设的经济技术可行性研究。“十一五”期间,该基地建设方面有所突破,力争成为国家级海水利用产业化南方基地。
(二)能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增强全社会节约能源的意识;节约资源、降低能耗,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调整能源使用结构,开发和利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强能源工程建设,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到2010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电耗累计下降7%,高耗能行业能源消耗量下降25%,清洁能源比例达40%以上,节能型产品市场占有率有较大幅度提高。主要任务:
■节能降耗
1、广泛开展节能降耗。在生产和消费领域广泛开展节能降耗,挖掘节能潜力。重点高耗能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建立健全节能管理制度和实施有效的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大幅度降低能耗;有条件的企业尝试引入EMC(合同能源管理)1机制进行节能改造;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商场、宾馆、酒店、医院、学校、写字楼、政府办公大楼等大型公共建筑,通过使用节能灯具、清洁节能空调、节能电梯以及严格控制能耗标准等达到节能降耗。鼓励居民使用绿色节能产品。
2、加快节能技术开发与推广应用。重点支持和推广一批节能降耗技术开发、技术改造项目。主要包括:应用清洁能源、高效节能锅炉、高耗能行业节能优化技术;空调节电、燃气空调技术、中央空调余热利用技术;绿色照明、建筑节能技术;新能源开发与再生能源回收利用技术等。相关管理部门要通过发布节能技术攻关项目,颁布支持节能降耗技术开发与推广应用政策,通过现场会、技术交流等方式,促进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和新设备的推广使用。
3、编制深圳市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以国家《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为依据,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能源利用效益为中心,结合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能源资源现状、能源供需平衡、能源消费弹性系数等确定节能目标和任务,立足于技术进步和淘汰老、旧设备,推广节能新技术,把好新建项目节能关,同时将规划与相关政策、标准、规范等结合起来,使节能规划落到实处。
■开发利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1、优化能源结构。继续优化能源结构,扩大清洁能源(如LNG)和新能源的供应规模与使用范围,除用于工业生产、居民生活外,结合《深圳市清洁汽车发展中长期规划》,扩大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方面的使用规模,制定发展清洁汽车的政策法规,鼓励开展清洁汽车和相关产业关键技术的攻关与产业化。
2、制定鼓励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术开发、推广与应用政策,在投资、贷款、担保等方面予以支持,逐渐扩大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的使用规模和市场占有率。
3、积极开发利用太阳能,风能、海洋能,大力发展太阳能产业。首先在光伏发电和太阳能热水器方面实验与推广使用太阳能技术,鼓励企业与居民使用太阳能热水器等成熟产品;新建住宅区和公共建筑实施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设计与建设,提高太阳能光热、光电使用效率。“十一五”期间,完成20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太阳能光热与建筑一体化、100万平方米太阳能光伏与建筑一体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开展风能、海洋能资源的调研和开发利用研究,摸清家底,探索开发利用的途径,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试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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