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2 宜设置SNCR(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脱NOx系统或预留该系统安装位置。
7.6 排烟系统设计
7.6.1 引风机计算风量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在垃圾焚烧运行中,过剩空气条件下的湿烟气量;
2 控制烟温用的补充空气量;
3 烟气喷水降温时水蒸气增加量;
4 烟气净化系统投入药剂或增湿引起的烟气量的附加量;
5 引风机前漏入系统的空气量。
7.6.2 引风机风量宜按最大计算烟气量加15% ~ 30%的余量确定,引风机风压裕量宜为10% ~ 20%。
7.6.3 引风机应设调速装置,并优先采用变频调速装置。
7.6.4 烟囱设置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的规定。
7.6.5 烟气管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管道内的烟气流速宜按10-20m/s设计。
2 应采取吸收热膨胀及防腐、保温措施,并保持管道的气密性。
3 连接焚烧装置与烟气净化装置的烟气管道的低点,应有清除积灰的措施。
7.6.6 应对排放的烟气进行在线监测,在线监测点的布置应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可靠。
7.6.7 在线监测设施应能监测以下指标:烟气流量、温度、压力、湿度、氧浓度、烟尘、HCl、SO2、NOX、CO并宜监测HF和CO2。
7.6.8 烟气在线监测数据应传送至中央控制室,并能根据在线监测结果对烟气净化系统进行控制, 宜在焚烧厂显著位置设置排烟主要污染物浓度显示屏。
7.7 飞灰收集、输送与处理系统
7.7.1 飞灰收集、输送与处理系统应包括飞灰收集、输送、储存、排料、受料、处理等设施。
7.7.2 飞灰收集、储存与处理系统各装置应保持密闭状态。
7.7.3 飞灰的生成量,应根据垃圾物理成份、烟气净化系统物料投入量和焚烧垃圾量核定。
7.7.4 烟气净化系统采用干法或半干法方式脱除酸性气体时,飞灰处理系统应采取机械除灰或气力除灰方式;采用湿法时,应将飞灰从污水中有效分离出来。
7.7.5 气力除灰系统应采取防止空气进入与防止灰分结块的措施。
7.7.6 收集飞灰用的储灰罐容量,按飞灰额定产生量计算、宜不少于3天飞灰额定产生量确定。储灰罐应设有料位指示、除尘、防止灰分板结的设施。并宜在排灰口附近设置增湿设施。
7.7.7 飞灰储存装置宜采取保温、加热措施。
7.7.8 飞灰应按危险废物处理,其处理方式可在以下两种方式中选择:
1 去危险废物处理厂处理;
2 在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规定的条件下,可按规定进入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理;
7.7.9飞灰收集和输送系统宜采用中央控制室控制方式,飞灰贮存、外运或厂内预处理系统宜采用现场控制方式。
8 垃圾热能利用系统
8.1 一般规定
8.1.1 焚烧垃圾产生的热能应加以有效利用。
8.1.2 垃圾热能利用方式应根据焚烧厂的规模、垃圾焚烧特点、周边用热条件及经济性综合比较确定。周边具有热用户的焚烧厂应优先采用热电联产的热能利用方式。
8.1.3 利用垃圾热能发电时,应符合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并网技术标准。利用垃圾热能供热时,应符合供热热源和热力管网的技术标准。
8.2 利用垃圾热能发电及热电联产
8.2.1 汽轮发电机组型式的选用,应根据利用垃圾热能发电或热电联产的条件确定。汽轮发电机组的数量不宜大于2套;机组年运行时数应与垃圾焚烧炉相匹配。
8.2.2 当设置一套汽轮机组时,汽轮机旁路系统应按汽轮机组100%额定进汽量设置;当设置二套机组时,汽轮机旁路系统宜按较大一套汽轮机组120%额定进汽量设置。
8.2.3 垃圾焚烧余热锅炉给水温度应根据锅炉蒸汽参数确定。
8.2.4 当不设置高压加热器时,除氧器工作压力应根据垃圾焚烧余热锅炉给水温度确定。
8.2.5 汽轮发电机组的冷却方式,应结合当地水资源利用条件,并进行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对水资源贫乏的地区应采取空冷冷却方式。
8.2.6 焚烧发电厂的热力系统中:
(1)主蒸汽管道宜采用单母管制系统或分段单母管制系统。
(2)余热锅炉给水管道宜采用单母管制系统。
(3) 其他设备与技术条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049 中的有关规定。
8.3 利用垃圾热能供热
8.3.1 利用垃圾热能供热的,应有稳定、可靠的热用户。
8.3.2 利用垃圾热能供热的垃圾焚烧厂,其热力系统中的设备与技术条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中的有关规定。
9 电气系统
9.1一般规定
9.1.1 垃圾焚烧处理工程中,电气系统的一、二次接线和运行方式应首先保证垃圾焚烧处理系统的正常运行。
9.1.2 当利用垃圾焚烧热能发电并网、并纳入电力部门管理时,电气系统应按照电力行业的规范、规程和规定设计。
9.1.3 垃圾焚烧厂附近有地区电力网时,生产的电力应接入地区电力网,其接入电压等级应根据垃圾焚烧厂的建设规模、汽轮发电机的单机容量及地区电力网的具体情况,在接入系统设计中,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有发电机电压直配线时,发电机额定电压应根据地区电力网的需要,采用6.3kV或10.5k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