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环境科技和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重点项目
环境科技和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重点项目9大项,总投资9000万元。
其中:环境科技重点研究项目7大项,总投资800万元。包括水环境改善与综合整治关键技术研究、空气环境改善与污染综合防治技术研究、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关键和示范工程研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及废物资源化关键技术研究、声环境质量改善与污染控制关键技术研究、循环经济研究、绿色GDP核算、环境污染与人体健康研究、环境标准及政策保障体系研究等;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重点工程项目2大项,总投资8200万元,包括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环保系统自身能力建设。
六、规划的实施与管理
(一)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
建立由政府领导、管理机构、行业专家、规划部门、宣传机构及公众代表组成的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环境报保护规划的制定与实施要充分发挥全社会力量,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实用性和前瞻性。
市政府领导是规划制定与实施的最高领导机构;各管理机构对政府领导负责,并负责对规划相关内容的实施及监督管理;行业专家作为政府的智囊团,为政府领导提供决策支持,为管理机构提供技术支持;规划部门作为规划的编制单位,负责规划的解释及实施;宣传机构及公众代表负责监督和反映公众的意愿。
特别是要常设专家组,在技术上对规划的制定、实施予以指导,对规划预期效益进行评估,为领导机构项目管理、调整提供决策依据。
(二)强化管理,建立各级政府和领导绩效考核制度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管理体系,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人大监督,环保部门统一监管,有关部门分工合作,群众参与”的运行管理机制,全面建立和推进各级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绿色政绩(绿色GDP)考核制、环境保护问责制、行政责任追究制和行政监察制,重点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把“十一五”环境保护指标和规划目标的完成程度纳入各级政府和党政领导及行业主管部门绩效考核中。
(三)加强开放,建立多种融资渠道
加大政府财政对环保的投入,形成政府财政和部门资金拉动作用。建立稳定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利用经济利益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环境保护工程项目的投资和运营,改变单纯依赖政府投资,通过政策引导,建立起政府、企业、个人、团体、金融机构等相结合的三废处理的社会化、多元化投融资体制,利用世行贷款、国债资金和一切有利时机对外招商引资,以合作、合营等多种形式更多地争取外商对我市三废处置利用设施建设项目投资。征收三废处理费,向居民和单位征收一定的城市生活垃圾、生活废水处理费是解决资金短缺的途径之一,它体现了“污染者付费原则”,通过征收垃圾和生活废水处理费来补充处理资金的不足。
树立经营城市理念,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规划项目安排上,要注意市场化运作,确保各项目能够按期完成并投入使用。
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组织项目建设,通过组织领导,政府、世行贷款、国债资金、企业、个人等多种投资渠道筹集的建设资金足额到位。
(四)加强环境政策法规建设
为保证十一五规划的实施,必须结合沈阳市实际情况和制约全市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影响环境保护目标实现的瓶颈,制定适宜的政策标准规章制度。为此,我市将根据创建生态城市与全面开展循环经济的基本要求,综合考虑沈阳市的经济发展及城市建设方向和目标,在“十一五”期间将在生态环境保护、环境安全、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环境影响评价、噪声等环境质量方面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五)公众参与,提高环境意识
深入开展环境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加大环境警世教育力度;建立环境信息公开透明制度,发挥环境保护投诉电话的作用,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发挥环保自愿者联合会的作用,开展各项环境保护活动。
(六)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积极开拓国际环境科技合作工作领域,创新工作形式,依托重点环境工程、重点环境研究项目,吸引国际专家来沈工作,吸收国际先进的环境保护理念,引进国际领先的环境保护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