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实施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程
推进综合整治工程,控制扬尘污染。加强城市地面的软、硬建设,城区32.15万亩裸土全部实现覆盖,覆盖率达到100%,同时建设10km长生态路面,减少路面扬尘,降低空气中PM10等细颗粒污染物,控制扬尘污染;强化各类颗粒物开放源的控制与管理,对所有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现场、原料堆放场采取洒水、封盖等控制措施;对所有建筑工地、拆迁工地等一律要求围挡和湿式作业;所有运输垃圾、建筑材料等可能产生尘污染的运输车辆必须进行封闭,逐步实现专用封闭式运输;在进入城区的主要入口建设清洗站,保证所有进入城区的机动车保持清洁,最大限度减少地面尘。进一步加强道路保洁,提高机械化清扫和洒水压尘能力,全面开展道路及两侧植物的洒水,增加洒水车量,充分利用中水回用建立加水站,实现城区内一、二级全部实行机械化清扫。对于来自市外的风沙尘,加强郊区县裸土覆盖力度,应重点完善二环、三环和浑河绿化防护体系,通过大面积绿化和建设城市水系来不断减轻风沙尘对沈阳市的污染。
(3)大力发展集中供热,提高集中供热率
推进集中与联片供热,用大、中型热电厂及热源厂等大型热源取代大量的小锅炉房,全市集中供热率达到95%。
改建、扩建现有的热网和大型集中供热热源厂,保留单台锅炉容量在14MW以上,供热面积在20×104m2以上的中型区域集中供热锅炉房;建设或改扩建松山热源厂、浑南2#热源厂、陵东热电热源厂、张士东热源厂、于洪北热源厂等18家热源厂,新增供热能力2710MW,供热面积为14630万平方米;拆除现有的单台锅炉在14MW以下的锅炉房240座,新建、扩建3座热电厂,新建和扩建12座供热能力在300×104m2以上的大型热源厂。
郊区县建成区全面推行集中供热,工业园区及重点乡镇实现一区一热。实现全市集中供热率95%的目标。
3、推进基本无燃煤区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两大区建设
结合污染控制分区和产业布局的大框架,强化规划管理,二环以内为基本无燃煤区,二环以内城市中心区以及棋盘山、世园会、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搬迁、拆除、改造现有全部燃煤锅炉。除集中供热和基础设施项目外,禁止新建、扩建除工艺美术旅游品、服装服饰、食品加工制造、包装与广告印刷、室内装饰装潢产品设计以外的一切工业项目。二环以外三环以内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继续通过搬迁、改造逐步实现无燃煤控制,实行全面普查,除集中供热锅炉以外,全面推广使用清洁燃料,逐步减少城镇直接燃用原煤的用量;全市餐饮娱乐服务业全面推行清洁能源;建成区内所有单位的炉灶以及各建筑工地暂设炉灶一律燃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大幅度降低市区二氧化硫和烟尘的排放量,保证城区空气质量的达标。
4、加强汽车尾气污染控制管理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鼓励发展小排量、低油耗、低污染的车型,大力开发和使用清洁燃料车辆。严格新车准入制度,鼓励新车采用中国III阶段和IV阶段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新上公交车和出租车全部使用燃气或双燃料;深化公交车专项检查以及机动车尾气年检,实施全程监控,推进机动车尾气排放欧洲II号标准的执行;淘汰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机动车;对全市冒黑烟公交车辆全部下线整治,还没有改为燃气的1507辆公交车和11050辆出租车全部改为燃气,实现机动车尾气排放达标率大于90%的目标,控制二氧化氮浓度不超过国家二级标准。
(五)实施3R战略措施,经济有效控制固体废物污染
按照3R原则,实施固体废物源头削减控制、提高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建设固体废物处置处理设施、推进集中控制、强化固体废物管理五大措施与对策。加强源头控制,推进固废综合利用及处置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80%、处置利用率98%、危险废物和放射性废物安全处理处置率100%;建设沈阳医疗废物焚烧处置工程,实现城镇医疗垃圾处理率100%;扩建现有垃圾填埋场和建设三县一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实现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对重点镇、规划的工业园区产生的固体废物实施就地集中控制;加强管理,建设分类收集系统,保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达到60%。
1、实施固体废物源头削减控制措施
(1)加强源头工业固体废物控制措施
实行产业、产品结构调整与清洁生产技术相结合,全面实施增产增效、降耗减废战略。通过更新生产设备,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同时改造落后生产工艺与设备,降低能源和原材料的消耗以减少废物产生量,促进工业固废减量化。近期完成市控重点污染源企业的清洁生产,削减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近3万吨,至2010年完成各区县(市)各企业的清洁生产,削减沈阳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约5.1万吨。
(2)生活垃圾产生源控制措施
推行净菜进城、净菜上市,减少蔬菜类垃圾产生量;通过改变城市燃料结构,提高燃气普及率和集中供热率,减少煤灰垃圾产生量;推广易降解塑料制品和多次循环使用的包装袋,限制过度包装,建立消费品包装物回收体系,减少一次性消费品产生的垃圾,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2、建设固体废物处置处理设施
版权声明
1、凡注明"来源:环卫科技网" 的所有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PDF、图表、标志、标识、商标、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读者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本网站读者阅读、学习研究使用,未经环卫科技网及/或相关权利人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环卫科技网及其所有公众号所登载、发布的内容用于商业性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转载、复制、发行、制作光盘、数据库、触摸展示等行为方式,或将之在非本站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否则,环卫科技网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网上公示、向有关部门举报、诉讼等一切合法手段,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2、如需申请授权或投稿,请联系:15275181529(电话同微信),经授权后 ,方可转载并注明来源与作者。
3、如需商务合作,请联系:15550005077(电话同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