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垃圾处理、处置设施缺乏
北京、上海两市都非常重视垃圾管理问题,但目前北京、上海两城市的垃圾处理、处置能力还不能满足现状需求。为迎接北京2008年奥运会和上海2010年世博会,两个城市均计划加大了在环境保护工作方面的投资力度。据调查两城市每年用于处理垃圾的费用高达8-9亿元,上海约有三分之一经费由垃圾产生者来承担,政府承担三分之二。北京垃圾处理费用主要来自政府,垃圾处理费收缴率只有10%。
虽然许多城市开征了垃圾处理费,但是垃圾处理费收缴率都比较低,相对垃圾处理费来说,更显得微乎其微。因此,我国绝大部分城市垃圾处理费用主要由政府承担,由于政府负担不起高昂的处理费用,只能采取简单的填埋方式处理垃圾,对环境安全造成了极大的隐患。资金缺乏制约了城市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
二、社区垃圾管理需要改进的方面
1、社区垃圾分类宣传仍需加强
课题组于2004年11月至2005年1月期间在北京的社区、公园、商场等公共场所内开展了关于垃圾分类环境意识的调查活动,采取随机调查的方式,共发出228份问卷,回收到有效问卷204份。虽然样本量不大,但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一些客观事实。
为了解北京市宣传推广“垃圾分类”政策的成效和北京市民对政府这一举措的关心程度,问卷内特别设计了三个问题,统计结果分别为:有52.5%的被访者知道“2004年5月发布的《北京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有57.4%的被访者知道“北京市政府在《北京2008》奥运申办报告中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和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率的承诺”;76.0%的被访者知道“北京部分小区已经试行了垃圾分类收集,并大大减少了垃圾的排放量”。
2、垃圾分类参与率低、缺少监督
此次调查的统计结果显示,有28.1%的被访者一直保持在家中进行简单的垃圾分类,有42.2%的被访者在家中会偶尔进行简单分类,有29.6%被访者从不进行分类。一直保持在家中简单分类的被访者比例远低于对垃圾分类的知晓率。
在实施垃圾分类的小区观察垃圾的投放情况发现垃圾混放的情况特别普遍。因此,目前社区垃圾分类工作主要还处于重宣传、轻效果的阶段。如果要提高垃圾分类效果,需要加强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督。
3、现有政策不利垃圾减量
实施垃圾分类的小区与未实施垃圾分类的小区居民的垃圾收费标准一样。
垃圾减量后,环卫部门有可能减少垃圾清运收入,因此环卫部门对实施垃圾减量的动力不足,主要表现在社区居民将垃圾分类,垃圾清运时混合运输。严重影响了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垃圾收费主要是垃圾清运费,没有实施按量全成本收取垃圾处理费。
政府对社区、企、事业单位没有明确实施垃圾减量的指标规定,很难实现真正意义的垃圾减量。
三、完善社区生活垃圾管理体系的思路
目前,许多城市社区垃圾管理已经走出了产多少,运多少,埋多少的简单管理模式,把垃圾管理流程向垃圾产生源头推进。实施源头分类收集,有效减少垃圾处理量。
社区垃圾分类管理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而不仅仅是社区配置好分类垃圾桶、贴宣传图片、发放宣传品就能有效地到达垃圾减量的目的。根据对北京、上海社区垃圾管理现状的调查,提出以下完善社区垃圾管理的思路。
1、社区垃圾管理——全过程控制

图4社区垃圾管理全过程控制示意图
垃圾管理应该贯穿在生产、流通、消费、处理的各个环节中,这样才能真正从源头上控制垃圾产生。
生产环节:合理使用自然资源,实施清洁生产,减少原材料的消耗;减少一次性产品的生产,避免产品的过度包装;尽量选用能够回收再利用的材料。
流通环节:积极推广净菜上市,扩大超市成品和半成品;建立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和“二手货”交易市场。
消费环节:鼓励居民绿色消费,延长耐用消费品的使用寿命,推广使用环境有好产品。
处理环节:鼓励有机垃圾就地生化处理,无机垃圾进行分拣、回收利用,减少最终处置量。
全过程管理的总负责人是政府,它主要起政策制定和引导的作用,并规定在管理流程中各方责任人(企、事业单位、社区居民)的职责、权力和义务,为配合政策实施,政府出台奖励和惩罚措施。
根据不同的垃圾产生环节制定相应的管理计划,应非常详细地包括管理对象、管理手段、管理目标、成果评估。
2、促进社区垃圾减量管理的措施
实施以区、社区为核算单位的垃圾总量控制
政府可以根据历年垃圾数据,规定各区垃圾总量控制指标,对于垃圾量少于指标的区县、社区政府支付奖金,超过总量控制指标的部分,由超标单位支付全成本处置费用。这样可以有效地保证垃圾减量目标的实现。详见图3。此项政策的出台实施,社区垃圾前分后混的大难题很容易解决,为配套实施此项政策的前提是需要安装垃圾量计量统计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