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融资的需要
在经费来源上,长期以来,城市环境卫生作为一项公益事业,完全由政府财政负担。垃圾的产生者(居民或单位),没有付费或“象征性”的付费,从而垃圾产生的越来越多,结果垃圾收运处理的费用成为政府部门的沉重包袱,缺少资金来源,完全依赖于市长是否重视,严重影响了城市环境卫生事业和资源化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不利于城市环境卫生产业的发展。
(三)现阶段垃圾分类市场化面临的主要问题
作为一个新诞生的市场,垃圾分类市场化面临一些先天不足,还有很多问题,主要有:
一是理论体系不完整。垃圾分类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具体的实践和推进需要理论的支撑和指导。目前,我国还没有一个完整、科学、系统的垃圾分类理论体系,来回答垃圾及垃圾分类的属性和本质是什么,垃圾分类的根本目标是什么,实现路径是什么以及相应的保障措施、动力机制等问题。没有理论作指导的实践是无序和盲目的。理论和实践是辩证的统一,一方面理论指导实践的进程,另一方面实践又推动理论的进一步完善。
二是法律制度体系不健全。任何一个垃圾分类做得好的国家或地区,都是以法制为基础。目前,我国垃圾分类相关法律制度体系还不健全。或者是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者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但比较宏观和原则,可操作性不强。因为没有法律制度的规定和约束,政府、企业、街道、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及居民等多个相关方,权责不分,关系不清,不能形成合力。
三是收运处理体系不完善。没有理论指导及健全的法律法规,垃圾分类的市场化机制没有建立起来,不同类别垃圾由不同的政府部门管理,如再生资源由商务和供销部门管理,工业垃圾和有害垃圾由环保部门管理,农村垃圾由农业部门管理,生活垃圾由住建部门管理等,体制分割导致垃圾管理不到位。地方城市立法权利、税收、信贷等经济工具有限,垃圾分类服务难以形成市场化运作。另外,地方财政重末端处理、轻视源头减量和排放控制,导致企业参与的利益驱动力不足。因此,落后的管理体制和不完善的政策支持体系是阻碍城市垃圾处理产业发展的最大障碍。
四是宣传动员体系不完备。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尽责”,需要“全民参与”,宣传动员是至关重要的,但目前的宣传动员体系不足。
(四)国外城市垃圾分类处理管理经验
首先,发达国家具有一套完善的垃圾分类法律制度体系。保证城市垃圾处理在以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的前提下积极推进市场化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其次,许多发达国家建立了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完善的城市垃圾处理体系。在国家技术经济政策体系的监督和指导下,形成了良性循环的发展机制。在绝大多数欧美国家,市场机制直接贯穿垃圾收运、处理的全过程,与政策的有机结合保证了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典型的做法是城市垃圾的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等作业由城市市政部门组织向企业招标。中标的企业与市政部门签订合同,在合同期内,垃圾处运、处理有该企业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