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垃圾分类资金来源
垃圾分类资金来源有五个方面:
一是政府付费因垃圾分类处理是基本民生公益事业,政府财政应出一部分资金,可以将分散在城管、科技、环保、农业、教育等部门的资金加以整合和统筹,尽量不新增财政资金的支出。
二是产生者付费因垃圾是污染物,应该“产生者付费”。现在很多地方垃圾处理没有收或收得不够,致使财政不堪重负;同时,因居民的垃圾产生量没有与经济“挂钩”,致使垃圾产生越来越多。按国务院《价格机制改革》,环保产业将全成本付费。先期可让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全成本付费,居民先期按全成本的30%或40%的比例付费,然后逐年增加,最后达到全成本付费。
三是成立垃圾分类回收基金。成立垃圾分类回收基金,一方面,用于垃圾分类宣传、动员、研究等费用,另一方面用于补贴回收低价值物品的费用,如玻璃、泡沫、厨余垃圾等,以弥补市场失灵而造成这些产品无人回收的问题。
基金来源一是政府拨款,二是单位或个人捐助,三是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或押金制度。
四是在因就地资源化和源头减量而节省的费用中按一定比例划入该基金。
五是增值服务收入,企业进行商业模式的创新,通过垃圾分类切入到社区服务之中,可获得一部分增值服务。
(四)市场化改革中政府、企业、社会的任务
1、政府:主要任务是进行制度设计和制定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确定各个利益主体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制定垃圾处理费的标准及收取。
2、企业:对运营模式、商业模式及技术进行创新,对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等环节有机结合、高效配合,从面使整个“产业链”盈利。
3、社会:高校、科研机构、媒体、NGO等社会组织,对垃圾分类的理论、制度设计进行专业研究,宣传、动员和教育。
(五)垃圾分类改革试点需要注意的问题
1、“三针协同”理论需要将宏面层面的理论研究、顶层设计与中观层面的规划设、方案制定、微观层面的实际操作要有机统一起来。目前,我国垃圾分类顶层设计、规划制定到具体实施是由不同的人群在做,没有很好的统一起来,造成的结果如一个时钟的时针、分针、秒针各走各的,造成时间不准,需要“三针协同”。
2、政府正确定位在政府、市场、社会三方共治中,政府处于“元治理”的位置。要明确地方政府要垃圾分类工作中的主体责任,避免政府的缺位、越位、错位。当然,把握好这个度很难,需要专业的垃圾分类咨询机构进行咨询。正如一个乐团,需要一个总指挥,协调各方,高效配合,才能弹出美妙的曲子。
3、把握规律,设定阶段性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