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当前环境形势分析
2.1 “十五”期间环保工作成效显著
“十五”期间,厦门市在荣获了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光荣称号之后,2002年摘取了“国际花园城市”的桂冠,2003年获得“中国人居环境奖”,2004年荣膺“联合国人居奖”,2004年底又首批通过了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的“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复核,2005年名列首批“全国文明城市”榜首。这些成绩是在厦门GDP总量5年翻一番,工业发展迅猛,而且引进了一批重化工企业,环保工作顶着巨大压力,做了大量工作取得的,保持环境质量基本稳定实属不易。
⑴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规划指导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十五”期间,在完成全市生态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并完成了《厦门市生态城市概念性规划》、《马銮湾生态概念性规划》、《厦门市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厦门市生态功能区划》、《厦门市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厦门市环境优美乡镇建设规划》、《厦门市生态城市建设规划》及其实施纲要、《厦门市环境质量全面达标规划》等规划的编制工作,为推动厦门生态市建设奠定了科学基础。
围绕“十五”期间厦门市环境保护目标和工作重点,“十五”计划在绿色工程中安排26个项目,目前大部分工程已完成,只有个别工程由于计划调整未实施。
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示范区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全市有大嶝、新圩、灌口等8个乡镇开展创建活动。大嶝镇已被命名为全国环境优美镇,新圩镇已通过国家环保总局的考核验收。
⑵ 积极推动循环经济工作,示范项目取得成功
鼓浪屿循环经济实验区建设已经启动;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循环经济试点工作逐步展开;翔鹭化纤废水零排放工程、银鹭集团和马塘村污水回用工程、狐尾山引污水上山工程、明达工业园生态示范工程、多威电子、大嶝生态示范工程等项目基本完成;城市餐厨有机垃圾、地沟油集中收集处理与综合利用试点示范项目建成运营;利用生物技术和蚯蚓处理餐厨泔水和水浮莲试点取得突破;畜禽养殖废水山区采取“猪—沼—果—林”养殖模式,丘陵采取“猪—沼—果—草”养殖模式,平原采取“猪—沼—鱼/虾/蔬菜/食用菌”的养殖模式取得成功;发酵式、生态型、零排放养猪试点项目进展顺利;利用无害化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直接浇(渗)灌绿地(林木、花草)试验取得成效,为城乡生活污水分散处理和中水回用探索出一条既经济实惠、又效果明显的新路子。
⑶ 大力开展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确保环境质量达标
针对全市公众反映的环保热点、难点和生态环境质量的主要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以提升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的专项整治行动。
① 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十五”期间,关停搬迁岛内2200多家生猪养殖场(户)(生猪存栏数12万多头),岛内禁养生猪的目标基本实现;岛外规模化生猪养殖场污染整治也取得重大突破,近85家规模化生猪养殖场(生猪存栏数近10万头),基本实现了达标排放或生态型零排放。畜禽养殖废水实现生态型零排放的模式已经得到国家、省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在全省推广。
② 开展环境空气污染控制专项行动。在市政府领导下,成立了工地道路、工业粉(烟)尘和机动车尾气3个考评组,对在建、待建、拆迁、开山采石等工地和物料堆场、道路清扫保洁、施工运输车辆等展开全时制、全方位、全过程监控,为有效控制扬尘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奠定了基础。
机动车尾气治理和旧中巴车报废更新工作取得重大进展,2003年以来,共报废旧中巴车306辆,待报废更新178辆,公交公司更新了382辆公交车;开发研究新型混合动力车辆,推行新车达到欧Ⅲ排放标准;简易工况检测线建设工程开始启动;加大了机动车尾气路检和监管力度。
③ 开展餐饮娱乐业油烟噪声泔水污染扰民专项整治行动。为解决餐饮娱乐业油烟、噪声、泔水污染扰民问题,市政府成立了领导工作小组和办公室,建立了举报投诉中心和督查组,在全市建成区范围内,开展以餐饮娱乐业油烟噪声泔水污染扰民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行动。
④ 加大环境噪声达标区创建力度。截至2005年底,全市环境噪声达标区面积为92.43km2,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82.90%。
⑤ 开展清理整顿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整治阶段全市共检查1116家企业,出动人员2649人次,取缔9家小型、工艺落后、污染严重的企业,限期整改65家企业,立案查处87家企业,处罚46家企业,搬迁23家企业,组织召开处罚听证会6场。清查环评项目1997项,核查在建、拟建项目491项,清理整顿违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⑥ 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完成了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现状调查;建立排污单位付费、市场化专业化处理、政府职能部门监管的医疗废物从消毒存放、密闭运输到高温焚烧、确保安全的全过程处置和管理机制;规范和加强了全市医疗废水无害化处理和全过程监控工作;建立了全市电镀污水、医疗废水处理情况监控系统,为保障全市环境安全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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