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新加坡的少量垃圾
北市长马英九表示,新加坡的每一位居民垃圾量比台北少,而信息工业、生物科技及观光事业,都值得我们学习,尤其北市已成立观光委员会,观光事业将是市府未来的发展重心。
马英九指出,新加坡每人一天制造零点九公斤垃圾,台北实施垃圾随袋征收后,一人一天还有一点一公斤垃圾量,可能要在全面实施厨余回收后才会更好,不过星国对台北的专用垃圾袋兴趣浓厚,表示会派人前来参观;另外,新加坡的污水下水道接管率达百分之百,北市仅百分之五十,虽是全台最好,但要努力的还很多。
新加坡的观光部长说他们没有什么天然风景,「一切都是人造的」,但人造的风景能创造一年七百多万人的观光客,台湾有两千三百万人口,一年的观光人口仅两百五十万人,我们有名山、古迹、美食,反而不如星国,实有检讨必要,他已在北市成立观光委员会,会让观光成为北市未来的发展重心。
(五)南韩「从量征收制度」
如同第三世界其它新兴国家,韩国从一九八0年代经济起飞以来,也同样面临到垃圾量不断成长,掩埋场、焚化炉用地难觅及居民抗争等问题,这迫使韩国政府决定改变其原来从房屋大小与人口数课征垃圾处理费的制度,而改采现行从「垃圾体积」计费「随袋征收」的制度(Pay by thebag)。
韩国政府为了推行此一制度变革,从1994年四月起到十二月,展开了为期八个月的倡导期,同时在中央及地方共三十三个城镇试行新制,到了1995 年一月一日起,才正式推行至其全国共二三二个地区。而这个新制度的特色是,民众及一般事业丢弃垃圾时(煤球渣、大型废弃物、可回收物除外),必须改用政府统一规定与标准规格的垃圾袋,一般家庭用的垃圾袋为白色透明,一般事业(日产300公斤以下)如办公室、餐厅为浅青色,垃圾袋大小则从 5 公升到100公升不等,售价只反映现阶段垃圾处理费的 30%。
在此制度的推行过程中,韩国政府充分的运用了基层邻里长体系,举凡倡导教育民众遵行新制,违规行为的举发,乃至垃圾袋的贩卖,均透过此一体系完成,这其中当然也包括舆论媒体的大力倡导。后来由于民众反映垃圾袋购买地点不够普及,韩国政府乃开放超市及一般商店贴有认可环保标章者均可贩卖,平均利润为10%,故形成一绵密的销售网。
在此一新制实施近二年后,韩国全国垃圾量(每年 1950万公吨)减少37%以上(从每日53546公吨下降到33841公吨),而连带产生的可回收资源垃圾也成长高达 40%(从每日 8196 公吨上升到11452公吨),每人每日平均垃圾量从 1994 年的1.37kg下降到1995年的1.05kg。且在实施一年后,韩国全国参与新制使用规定标准垃圾袋的比率高达 99%以上,而且也未曾发现伪造垃圾袋情事,因其法律将仿造政府规定垃圾袋视做伪造公文书及有价证券,在仿冒利润有限及重罪吓阻与邻里长监视下,得以有效防范。而韩国政府的垃圾减量初期目标,是在公元2001年时达到垃圾产出量为 1994 年时的 70%。
不过南韩环境部也承认,实施新制后,部份民众仍有套用双层垃圾袋的习惯,使得估计每年多耗用约三万吨的塑料袋,而突然暴增的资源回收物出路也出现了问题,原有的再生工厂体系根本无法应付,韩国政府于是大力辅导资源再生工业,除了在1995年兴建七座塑料再生场外,也提供150 亿韩圜作为「资源回收工业发展基金」。另外,他们也承认在农村地区焚烧垃圾的情形是较以前增多,不过瑕不掩瑜,此一"Pay by the bag"(Pay per bag ;pay as you throw)制度基本上算是成功的,且对于面临垃圾处理困境的我们,具极大之参考价值与意义。
七、台湾垃圾处理制度改革的政策建议
(一)、打破「垃圾无限成长论」的迷思---垃圾处理费随袋征收
目前采垃圾随水费征收并不合理,用水量的多寡与垃圾量并无正相关,反而是做资源回收必须先清洗瓶罐、厨余也需要先冲掉油脂,于是出现了做环保却要多支付垃圾代的荒谬结果,如果改采随袋征收,民众自然会为了尽量减少垃圾袋的费用同时减少了垃圾量,相对地增加了资源回收量。台北市即是一个相当成功的例子,不仅大量的减少垃圾量,还因为变卖回收物增加了政府财库收入。
事实证明包括韩国、美国、加拿大、瑞士、荷兰、德国等,全球超过三千个以上城市皆有成功实施从垃圾量征收垃圾处理费成功的例证,而其共同的特征是,垃圾量因此至少降低 20%~30%,并且成功的克服了所谓「执行成本高」、「乱丢废弃物」、「伪造垃圾袋」等问题,端视政府执法与变革之决心。
如果台湾地区改实施从垃圾量征收新制,并将减量目标设定为25%,则每年将减少约 210 万公吨垃圾,可以少盖至少五座焚化炉,或延长部份掩埋场数年之使用年限,并节省每年垃圾处理掩埋经费25 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