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大台北地区防洪计划及整治淡水河流域计划双重影响,原本利用河川地做为垃圾场的各乡镇市,必须立即停止使用,静待迁移处理。相信当这些垃圾场迁移之后将对淡水河流域的水质会有极大的改善。
这些设置在淡水河沿岸的垃圾场,大都是没有污染防治设备且采取倾弃法任意倾倒而成。不仅直接影响到淡水河的水质,而且造成河旁的边坡不稳,当河水水量大增时,往往大量的垃圾随波逐流造成河道的阻塞。
在过去几乎是各式各样的垃圾未经分类的情形下直接混和处理。除了一般的家庭垃圾外,还有许多产业生产的垃圾,这造成了许多毒性物质直接破坏环境生态。
(二)、垃圾问题的缩影:以花莲现行的垃圾处理方式为例
长久以来花莲的垃圾处理方式,一直都是由各乡镇市公所清洁队收集后,自行在各自辖区内辟建卫生掩埋场进行掩埋,唯因近年民众制造垃圾量大增,全县十三乡镇除了凤林镇以及偏远的山地乡卓溪乡因掩埋场占地广大尚未面临垃圾无处可去之窘境之外,其余十一乡镇市现有的垃圾场都已临界饱和,然近年来国民民主意识高涨,动辄抗争围场,使得替代场地难寻,以吉安乡为例,现有的垃圾场位于光华工业区中邻近南滨海岸,目前早已面临饱和,但是面临乡民强力的抗争,乡公所始终无法取得替代的掩埋场,只得继续使用现有的场地,如今民众只要行经该地从远处即可看见台湾的另一项奇迹,可谓第三次的造山运动---垃圾山。
因为觅得替代场地而顺利将现有掩埋场关闭的乡镇情况似乎也好不到哪去,以花莲市来说,早期的垃圾掩埋场位于七星潭畔,该地因多属军事用地,土地取得较为容易,不至引起居民抗争。原有的垃圾掩埋场因长期使用过度饱和而关闭,但是掩埋不当的垃圾、废水经由海浪经年的拍打冲刷早已将该处海域严重的污染,不仅破坏了当地的海洋生态,影响附近渔民渔获量,对于附近七星潭的观光资源更是严重破坏。而该处正位于机场航道之下,也就是前来花莲游客的最初体验,而该地却让花莲犹如一个头上长了一个疥疮的小孩一般,对于一向号称观光立县的花莲而言,实在是一大讽刺。如今该处封闭的掩埋场经向环保署争取得经费补助而进行所谓的「环境复育」,以客土覆盖垃圾,并在上面建筑凉亭、植树种草,希望该地能从灰姑娘变成公主,成为一个环境复育的样板,形成花莲地区另一新兴的观光游憩据点。然而根据了解,结局似乎并非如此:大量垃圾所产生的沼气使种植的植物无法存活,而冲天的臭气亦使人无法接近;遭海水冲刷的垃圾依旧四散在海岸边,显然这又是一项粗糙、无通盘考虑以及过于理想化的计划。
花莲县政府于民国九十年七月一日起实施「花莲县一般废弃物资源回收集清除办法」(环保局网站),姑且不论此办法的可行性及有效性,此办法可以说是官方首次对于资源回收订定了具体的执行措施,也给乡镇市公所一个执行的依据。
长久以来花莲地区的资源回收工作一直是仰赖民间公益、环保团体或者学校机关自发性的推动,因为缺乏法令依据及强制性,对于一般民众无法达到影响力,因此成效有限。而今环保局推动了资源回收集清除办法之后,除了有相当的强制性之外,还订有违反的罚则,相信民众应该会有相当的配合度。唯应另订有相关配套措施:1.例如资源回收的便利性及时效性,因为一般民众家中均不甚宽敞,倘若要求民众将各类回收资源长期存放在家中则民众配合之意愿可能会相对减低;因此必须提高资源回收的频率,或者利用小区活动中心空屋、热心人士提供空间等,普遍设置回收点,以提高回收的便利性。2.提供资源回收桶、回收袋等,以方便民众收集资源。3.利用各种管道,如报章媒体、电视广告、学校机关等广为倡导,以收实效。4.更重要的是订定相关赏罚规则,并且确实执行,例如各村里举办资源回收比赛,并将回收所得作为该村里建设奖励金,如此必可提高参与意愿。而对于未落实回收工作之个人,该办法已订有罚款一千二百至四千五百元之罚则,但应确实落实执行以收吓阻之功效。
总之,废弃物回收及清除办法之公布实施,代表县政府终于对县内环境的管理维护及永续发展有了新的思考方向,期待县府能依照相关办法确实推展,并拟定相关配套措施,以提升县民配合的意愿。
三、曙光乎?垃圾焚化大家盼
环保署于八十五年提出「鼓励公民营机构兴建营运垃圾焚化炉办法」(环保署),计划在全省兴建十五座焚化炉,花莲亦获得补助将兴建一座,以处理北区五乡镇(花莲市、吉安乡、新城乡、寿丰乡、秀林乡)所产生的垃圾。
根据报导,花莲县环保局为了解决北区五乡市垃圾量饱和,以及找不到垃圾掩埋场兴建场地的问题,在环保署的支持之下,规划兴建一座每日处理四百公吨垃圾的焚化厂,原先是计划采取其它县市大部分采取的BOT(公有民营)方式:由县府找土地、环保署出钱建厂,政府委托民间经营,产权归政府,如果焚化炉有办法卖电,赚的钱也是公家的,简单的讲,厂商就是赚个工钱而已。但是后来经由县议会主导改为BOO(民有民营)方式:也就是由投标者自行准备建厂用地,建厂费用由环保署负担一半,剩下的一半以及维修管理费用、垃圾处理费用,则完全由地方政府自筹,政府还必须提供保证垃圾量每日三百五十公吨,也就是不管北区五乡市的民众每天是否制造了三百五十吨的垃圾,县府都必须付给厂商这个保证价格,但是这个厂的产权是属于厂商的。县环保局已经在今年(九十年)三月五日上网公告,七月五日环境影响评估截止送件;十月三十一日截止投标,十一月一日开标,预计五年内兴建完成,也就是说如果一切顺利的话,民国九十四年七月就可以正式运转(游太郎,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