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目标
总体目标:全省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能力显著增强,实现三个“全覆盖”,即建制村垃圾处理设施或处理能力实现全覆盖、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基本实现“全覆盖”、农村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能力基本实现“全覆盖”,显著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产业化发展水平,以及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水平,力争我省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染综合治理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做到农村生活垃圾“应收尽收、应分尽分、应用尽用、日产日清”,提高农村生活垃圾中可利用资源的回收利用率,降低农村生活垃圾对环境的负面影响,积极探索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农村垃圾分类建设新路径,全面建成“政府主导、市场参与、农户主动”的农村生活处理的新机制。
——生活垃圾分类。公众的垃圾分类意识不断增强,垃圾分类水平显著提升,全面实行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置,50%以上的具备生活垃圾末端分类处置能力。有条件的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全省垃圾资源化率达到60%以上。
——垃圾收运体系。新增重点收集中转设施、运输能力、垃圾收运能力实现建制镇全覆盖,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能力不断增强。生活垃圾收集和运输的数字化管理进一步推进。
——餐厨垃圾处理。全省餐厨垃圾收运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实现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能力全覆盖。
——管理能力建设。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全过程的监管能力不断提高,运用“互联网+”绿色生态实现监管手段、设施和机制不断创新,生活垃圾管理信息系统不断完善。
五、未来三年我省农村垃圾分类主要工作
(一)加强宣传培训、提高村民自治能力。
1.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利用宣传标语和图文并茂的宣传画、墙报,现场说明会等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让村民详细了解垃圾分类处理的意义,明确具体的分类标准、主要做法和自己所承担的责任与义务,以及先进典型的宣传。强化农民对农村清洁工程的认同感、知晓度。采取宣传车、放电影等声势大、影响广的方式,扩大宣传面和感染力。鼓励镇村干部进村入户,广泛开展“听民情、汇民意”活动,召开各种形式的恳谈会、理事会、户主会,面对面与农民群众宣动沟通,广聚民意,充分发挥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加强教育培训。以家庭为单位,建立垃圾分类分层培训制度,对一线垃圾分类指导员、监督员,对村小组长、党员骨干、保洁员分别进行分类培训,增强全民垃圾分类的意识。加快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建设,开展垃圾分类收集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引导公众分类投放。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报道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形成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3.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选聘鼓励镇村干部进村入户义务监督员,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处理长效保洁、公用设施管护维护制度;实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处理会负责制,创新推广“路段长、网格化、五员一体、十户联动、保洁外包”等多种管理模式;要发挥党小组长、村民组长的作用,引导和利用好村里致富能手、成功人士的影响力,通过能人带动、政策推动、宣传发动、邻里互动,进一步激发广大农民群众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处理的热情。
4.健全村民自治机制。依法保障农民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处理中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动员鼓励村民主动参与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处理中去。制定切合当地农民实际的《浙江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要求》,用制度规范村民行为。对违反制度的村民,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曝光批评,让垃圾分类理念深入民心。积极开展党员干部“垃圾分类、美化家园”义务劳动活动,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处理,自觉转变观念,提高村民参与积极性,通过对美化绿化、清洁卫生进行星级评定,达到标准且在某方面突出的家庭可以获得“绿色家庭”、“生态家庭”、“美丽家庭”称号并挂牌。
(二)完善政策体系、加强管理维护。
1.完善垃圾分类目录。结合我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处理试点实际,尽快制定适合我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目录,指导农民做好垃圾分类。原则上可分为可回收垃圾;可堆肥垃圾;不可回收垃圾;有毒有害垃圾。明确各类垃圾的分类方法,分类后的去向。对有毒有害垃圾规定农民集中交回的义务,禁止随意倒放,否则须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