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扩大资金来源。鼓励乡镇自筹资金,用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处理基础设施改善、对村组以奖代投和驻村干部的奖励。有集体经济来源的村,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处理工作。村集体经济不强的村,通过积极主动联系村籍企业主和知名人士,捐助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处理经费并实行专款专用。经济发达村,外来人口多,可实行企业包干制度,每个企业每年给予所包干村(社区)一定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经费,该费用全部入乡镇(街道)财政账户,实行专款专用。
3.探索垃圾收费制度。在条件成熟的村,试点垃圾收费制度,制定村规民约,根据村组实际情况,按5-10元/户•月的标准收取卫生保洁费;对红白喜事按100-200元/次收取卫生保洁费。费用由村组干部或卫生理事会上户收取,专项用于村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处理。
(五)强化创新意识,破解技术和管理难题。
1.加大终端处理技术创新。遵循分步实施、有序推进、技术创新的原则,有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加强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针对农村实际情况,创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处理的工程技术,加大新的处理工艺的研发力度,通过典型示范的开展,解决目前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处理终端设施规模和技术难题。
2.探索垃圾分类处理新模式。因地制宜采用集中收集有效处理模式:“门前三包+统一收集+集中分拣+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的方式;采取就地处理:“分类+收集+堆肥+沤肥+焚烧+填埋+沼气+环保酵素”方式,进行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降解垃圾。积极推行“垃圾源头消减计划”。建立奖惩结合的激励机制。鼓励村民尽量不购买或少购买使用不可回收利用包装的商品、有机垃圾尽可能转化肥料等;对于一些易耗、耐用品,尽可能选择大包装的商品;对于能重复使用的物品,尽量提高其使用次数。对不按规定的村民进行再教育,屡教不改的加以处罚。
3.探索分类处理第三方服务模式。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处理上,进一步探索第三方服务,进行“政府主导、公开招标、合同管理、评估兑现”第三方服务物业管理模式。通过市场竞标,引入竞争机制,成立美丽乡村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乡镇抓管理,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具体做,彻底解决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易反复、常反弹”的困扰,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处理质量和群众满意度。
(六)加强保障措施,强化督查评估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开展农村垃圾分类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及干部政绩考核内容。要坚持政府组织、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条块结合,逐级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制订工作方案和年度计划,精心组织实施。要通过“以奖代补”等形式,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多渠道解决建设和管护资金问题。各级农办要加强机构建设,充实工作人员,满足农村垃圾分类工作需要。
2、实行齐抓共管。各级农办要加强对农村垃圾分类的组织协调,确定每年工作目标任务,并强化督查和考评,做好信息统计、数据汇总和情况通报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省农办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业务指导和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住建、城管部门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和定点工作,把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用地纳入黄线保护范围,确保设施合理布局并“落地”建设;环保部门负责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和创建生态县(市、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验收、污染物排放的监督检查等工作;财政、卫计、农业、交通、发展改革、广电、教育、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主动做好农村垃圾分类相关工作。
3、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宣传报道,营造社会氛围,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着力推动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垃圾分类问题,组织妇女、共青团员和青年投入到垃圾分类行动中来,充分发挥志愿者作用,学校要组织学生参加相关实践活动,积极支持农村垃圾分类,自觉制止、纠正有损乱丢垃圾的不文明行为。建立群众参与监督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和整改。结合美丽乡村创建、精神文明建设、循环经济发展,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创造清洁、优美的农村环境。
4、加强设施用地保障。各级要设立垃圾分类工作的专项经费,做到有钱办事、专款专用,切实保障垃圾分类工作的持续推进。积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或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将农村环卫作业中经营性服务项目推向市场。设施用地“落地难”是制约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的重要瓶颈。省有关部门要专项安排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的建设用地指标。各地要利用好新农村建设、历史文化村落利用保护的用地指标用于农村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探索农村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用地的研究,按照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平衡有余”的原则,优先满足农村垃圾分类处理中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等需要解决设施用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