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几点启示
从国外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经验得到几点启示:1.加快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立法工作,明确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中的责任主体和相关规定,包括处罚规定;2.积极探索适合农村性的垃圾处理方式和技术;3.适时探索垃圾治理收费制度;4.加强村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教育,让垃圾分类处理文化深入人心。
四、未来三年我省农村垃圾分类工作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三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为新使命,遵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三化”处置要求,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规划、培育、处置、管理“四大”体系,完善生活垃圾“四分四定”(即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和定点投放、定时收集、定车运输、定位处理)处理系统。促进全省的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实现质的提升,为建设“两富”、“两美”现代化浙江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技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坚持全域推进、分步实施原则,科学制定县(市、区)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行动计划和年度目标任务,对所有行政村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等各个环节和各个系统建设进行科学谋划、合理布局、搭建框架、明确路径,确保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有序、持续开展。鼓励城乡通盘谋划,全域共同推进,以城乡一体、整乡整镇为单位布局布点,以镇集中建、多村联建、各村单建等方式建设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着力破解农村基础建设征地、招投标程序复杂等难题,实现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共享、收运队伍共享、分类经验共享。
2、坚技分类处置科学施治。坚持效率优先、维护简便原则,综合考虑农村区域位置、人口状况、生活习惯等因素,合理选择机器堆肥、太阳能沤肥、焚烧等不同的垃圾分类处理终端。规范做好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采购、配置、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做到分类垃圾桶等数量合理、种类齐全、图文清晰、摆放正确、清洁卫生;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宣传标识标牌等质量保证、个性明显、效果良好,符合环境整治等总体要求。积极探索“公司化”管理运行模式,制订出台相关工作制度及运行机制,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农村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方式,选择专业保洁队伍,减轻政府的管理成本和工作压力,促进政府由垃圾处理实施者向垃圾处理管理监督者转变。
3、坚技精细分类投放收集。制定分类指南,引导农民自觉、科学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养成分类的良好习惯,提高源头分类投放的准确率。鼓励农民群众精细分类,进一步减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量。落实属地职责,足额配备垃圾收运人员以及标志清晰的分类垃圾桶,实施各类垃圾定时分类收集。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绩效评估和激励,不断激发收运人员的工作热情和收运质量。有条件的村落可探索实施“垃圾不落地”模式,采取定时定点分类收运方式,引导农民将分类后的垃圾直接投入收运车辆,逐步减少固定垃圾桶设置。加快“互联网+”管理模式建设,促进垃圾分类回收系统线上平台与线下物流实体相结合。
3、坚持分类运输定位处理。更新老旧垃圾运输车辆,配备满足垃圾分类清运需求、密封性好、标志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运输车辆。鼓励采用“车载桶装”等收运方式,消除“跑冒滴漏”现象,避免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运。合理改造区域内的垃圾房、转运站、压缩站等,适应和满足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做好分类运输配套服务,明确可堆肥、不可堆肥等垃圾的运输操作规程并进行公示。采取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方式,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就地转运、减量处理、化整为零。可堆肥垃圾可由通过公开招标形式确定的中标单位或直接由环卫部门运往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处置;不可堆肥垃圾由原有的垃圾收运单位收运至各中转站,再转运至焚烧厂等进行无害化处置。其中,可回收物积累一定量后,由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回收;有害垃圾由农村(村)设立固定回收点或设置专门容器分类收集、独立储存,并由环保部门批准的单位负责收运处置。
4、坚持设施配套共建共享。鼓励并加快淘汰不符合卫生标准的简易填埋场、垃圾焚烧炉等,引导技术标准高、符合环保要求的填埋、焚烧、机器堆肥或沼气处理等方式。逐步淘汰露天垃圾池、垃圾房等非密闭性垃圾收集设施,各地酌情因户配备分类公用垃圾桶。农村应分区域建有垃圾转运站,相邻乡镇可共建共享,所有建制村都要建设垃圾集中收集点,配备收集车辆。建立与垃圾分类清运体系相配套、可共享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边远村庄垃圾尽量就地减量、处理,不具备处理条件的应妥善储存、定期外运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