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者身份往往被赋予了情感和道德意涵。自2002年中央《政府工作报告》首次使用弱势群体这一概念以来,他们在抗争行动中就具有了更多的话语权。“7•16”溢油事件后,媒体给抗争者贴上了弱势群体的标签,相关媒体报道呈现出了悲情色彩。农民确实是利益受损者,对于海带菜和裙带菜养殖户而言,由于海洋生态系统遭到污染,后期的养殖依然会受到影响。因此,他们的间接损失不容忽视。但是,就直接的利益受损者而言,他们并不是统一体。不少养殖户以“弱者”的名义加入到抗争队伍中,但事实上没有遭受损失。此外,在养殖户之间,无论是养殖规模,还是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养殖大户与一般养殖户都存在很大差异,前者能够通过某些方式获得更多的赔偿款。如果不加以辨别,将所有的养殖户或者所有的上访者都归为弱者的话,那么研究的结论可能充满激情,但无论是对学术研究还是对实际问题的解决,都将是无益的。
很多时候,在没有调查的情况下,出于对抗争的认同感以及对抗争者的同情,我们容易做出错误的预判,容易谴责强者(肇事企业和政府部门)和同情弱者(底层抗争者),容易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为弱者奔走呼号。黄仁宇(2006:自序)指出,中国两千年来,以道德代替法制,至明代而极,这就是一切问题的根源。他认为,凡能用法律及技术解决的问题不要先扯上道德问题(黄仁宇,2006:233)。道德至上的伦理文化,使得同情弱者成为一种潜在的集体意识。当前,环境抗争中的利益相关者形象已经近乎结构化——谈及环境抗争,农民的悲情色彩形象已经跃然纸上。之所以形成这种结构性认知,与抗争格局有着深刻的内在关联——大量的环境抗争久拖不决,农民不得不通过下跪等方式谋求社会关注,甚至不惜“以死抗争”。此外,这种结构性认知也与仇官和仇富等社会心态密不可分。在某种程度上,这限制了我们对谋利型抗争的认识与反思。然而,在利益多元化的时代,我们需要更多的冷静思考,需要考察弱者身份的情境性。
(三)媒体建构与科学精神的反思
媒体对于环境事件的发生发展有着深刻的建构作用(汉尼根,2009:67-82)。吕德文(2012)对宜黄事件的研究表明,在媒体介入之前,拆迁户与县政府是常规政治中被治理者与治理者的关系,而当媒体不断地渲染被拆迁户的无奈和政府的强势时,前者就从拆迁户转化为弱势群体,而后者则成为暴力和冷血的代名词。事实上,无论是政府和企业能掌控的纸质媒体,还是底层社会所能利用的自媒体,都存在着价值判断与价值导向问题。溢油发生后,既存在当地官方媒体展现的“军民鱼水情”画面(清理油污时军民共同努力),也有网络媒体对中石油和地方政府的尖锐批评。我们是根据媒体的报道前去开展实地调查的,也是沿着媒体信息找到抗争精英的。但是,调查发现与媒体展现的信息出入较大。媒体比较深入地展现了养殖户所遭遇的污染现实以及利益诉求表达中遭遇的困境。他们遭遇的“索赔无路”和“求助无门”是客观实际,但这只是环境抗争的前半场,后期出现的谋利以及正名型环境抗争,始终没有进入媒体的视野。
鉴于农民抗争出现的新情况和新态势,我们需要对学术研究中的价值中立原则加以再审视。价值中立是社会学应有的研究原则,但提到价值中立,往往隐含着这样的预设,即避免做强势群体的利益代言人,不能成为御用文人。事实上,在底层社会研究中,我们同样不能忽视价值中立,需要避免“先入为主”或“偏听偏信”。洪大用(2014)指出,整体的、历史的和辩证的视角对于学术研究具有重要意义,研究者需要看到事件背后的社会利益和制度安排。在环境抗争研究中,我们需要充分发挥社会学想象力,通过深入的田野调查厘清事实。此次环境抗争事件存在着常见的利益勾连和利益共谋等问题,甚至在赔偿方案不明的情况下,出现了政府部门试图征占污染海域的方案。但是,抗争者也有他们的话语逻辑和行为模式。他们的话语充满悲情,更容易引起外界的同情与支持。而当谋利者加入进来后,环境抗争的本来面相变得扑朔迷离。学术研究不能仅仅回应抗争初期农民遭遇的体制性困境,而对后期的谋利和正名等问题视而不见。五、迈向混合型抗争的解释框架一直以来,环境抗争研究多秉持“抗争有理”和抗争具有正义性的研究预设,对抗争者具有本能的认同。但是,在社会转型加速期,环境抗争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态势,特别是在特定情境中,环境抗争场域容易出现变数,遭遇更复杂的情况。由此,我们提出了混合型抗争这一新的解释框架。
(一)混合型抗争的内涵与构成体系
所谓混合型抗争,指的是环境污染发生后或者环境风险出现时,有关人员开展的权益维护活动以及在权益维护名义下开展的其他目的性活动。抗争形式包括向造成环境污染或风险的企业等社会组织、国家机构(主要是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大众传媒等开展的呼吁、申诉、堵路、集体散步、集体下跪以及示威游行等对抗性行为。在混合型抗争框架中,环境污染或风险是更复杂的社会冲突和对抗性行为的触发器,因此,环境抗争中除了维权(正名是维权活动的衍生目标)外,还混合着谋利、泄愤以及凑热闹等目标取向,而谋利、泄愤和凑热闹等目标取向搭乘的是维权行动的“便车”,它们共同构成了混合型抗争的基本框架(见图2)。在特定的环境事件和抗争情境中,这些不同的目标取向并不是彼此排斥的,相反,它们往往能够相互兼容,甚至相互渗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