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3除尘器的漏风率应≤2%。
7.1.4除尘器应能够在焚烧炉不停机条件下,逐个隔离除尘器过滤仓室和部分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
7.1.5除尘器应设置若干独立的过滤仓室,其数量不宜少于4个。过滤仓室可采用单列或双列方式布置,根据过滤仓室数量和总平面布置要求确定。
7.1.6除尘器过滤仓室进、出口应设置切换阀门。
7.1.7切换阀门应可靠、灵活和严密,漏风率应小于1%。阀板应具有良好的刚性,不变形、不卡死。应具有自动和手动、阀位识别、流向指示等功能。
7.1.8除尘器本体内部应光滑平整,消除一切可能积灰的平台和死角。
7.1.9除尘器的结构应便于更换滤袋。
7.1.10除尘器应设气流分布装置,防止烟气直接冲刷滤袋。
7.1.11除尘器灰斗应设置料位计、破拱装置、检修门、手动插板阀、卸灰阀。料位计与破拱装置不宜设置在同一侧面。
7.1.12灰斗斜壁与水平面的夹角不得小于65°。灰斗相邻壁板交角的内侧应做成圆弧状。灰斗排灰口尺寸应≥400mm×400mm。
7.1.13除尘器本体结构、支架和基础设计应考虑恒载、活载、检修荷载和地震荷载等,并按危险组合进行设计。布置在室外的除尘器还应考虑风载和雪载等。
7.1.14除尘器箱体结构的耐压强度应根据工艺要求设计。除尘器耐压值应不低于引风机铭牌全压的1.2倍。
7.1.15除尘器钢结构设计应按300℃考虑。
7.1.16除尘器本体与支架、平台等结构件连接部位,应加非金属隔热材料。
7.1.17除尘器的过滤仓室之间的隔板应采用隔热结构。
7.1.18除尘器的上箱体、中箱体、灰斗和烟道内表面应喷丸(砂)除锈,并涂装防腐材料,防腐材料耐温应高于除尘器最高运行温度。
7.1.19人孔门、检修门应采用保温结构。
7.1.20除尘器的梯子、平台和栏杆应符合GB4053的规定。梯子、平台及栏杆应设置踢脚板。
7.1.21除尘器的花板应平整、光洁,不应有挠曲、凹凸不平等缺陷。花板平面度偏差不大于其长度的2/1000。各花板孔中心与加工基准线的偏差应≤1.0mm,且相邻花板孔中心位置偏差小于0.5mm。花板孔径偏差为0~+0.2mm。花板厚度应≥6mm。
7.2袋式除尘器滤料、滤袋及滤袋框架
7.2.1除尘器用滤料应符合GB/T6719、HJ/T324的规定。
7.2.2除尘器应依据烟气温度、成分和化学腐蚀性,选择专用耐高温、耐腐蚀滤料,如PTFE、玻纤等。
7.2.3除尘器用滤袋应符合GB/T6719、HJ/T327的规定。
7.2.4在滤袋正常适用条件下,破损率≤5%前提下,滤袋使用寿命应大于2年的自然年限。
7.2.5除尘器用滤袋框架应符合HJ/T325的规定。
7.2.6滤袋框架应依据烟气温度、成分和化学腐蚀性,选用耐高温、耐腐蚀材料或进行耐高温、耐腐蚀表面处理。
7.2.7滤袋框架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由专用焊接设备制作,焊点应牢固、平滑,不得有裂痕、凹坑和毛刺,不允许有脱焊和漏焊。
7.2.8当滤袋框架为多节结构时,接口部位不得对滤袋造成磨损,接口形式应便于拆、装。
7.2.9滤袋与花板袋孔的配合应严密。滤袋与滤袋框架应有适宜的间隙。滤袋及滤袋框架应在花板、滤袋及框架三者预装配合格后方可批量生产。
7.3袋式除尘器清灰装置
7.3.1除尘器清灰装置应包括脉冲阀、气包和喷吹管等部件组成。
7.3.2脉冲阀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贮存和运输应执行HJ/T284、JB/T5916的有关规定。
7.3.3脉冲阀的选型应依据滤袋的数量、长度、直径、形状及所需喷吹气量等因素确定。
7.3.4淹没式脉冲阀宜水平安装于气包上,其输出口应与阀体同心,不得偏移和歪斜。输出口应与阀座平行。
7.3.5在压缩空气品质和供气压力符合脉冲阀的技术要求下,膜片正常使用寿命应大于5年。
7.3.6喷吹管应有可靠的定位和固定装置,并便于拆卸和安装。
7.3.7气包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JB10191的规定。
7.3.8气包底部应设放水阀。
7.3.9气包制造完成并检验合格后,应清除内部的焊渣等杂物。应将脉冲阀安装就位,并对各脉冲阀逐个进行喷吹试验,确认喷吹正常。
7.3.10气包和喷吹管与上箱体组装时,应严格保证喷吹管与花板平行,并使喷嘴的中心线与花板孔中心线重合,其位置偏差应小于2mm,喷嘴中心线与花板垂直度偏差应小于5°。
7.3.11清灰装置、上箱体、花板宜在工厂制作组对后整体出厂。出厂发运前,对稳压气包的所有敞口应予以封堵,避免杂物进入。对脉冲阀及电磁阀应有防雨、防撞等保护措施。
8检测与过程控制
8.1检测
8.1.1除尘工程应检测的内容及要求
a)除尘器进、出口烟尘浓度;
b)除尘器进、出口压差检测、显示及超限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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