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袋式除尘系统的运行与维护
本章节对袋式除尘系统运行、监控、维护、检修及管理制度做出了必要规定。
7标准实施的环境效益与经济技术分析
在处理风量相同的情况下,与常规低压脉冲袋式除尘器相比,只要增加较少资金投入,按照本标准实施除尘器设计,完善除尘器配套系统,选择适合的滤袋、袋笼材质等,加强袋式除尘工程制作、安装质量管理和运行监管,就可以换取较大的环境效益回报。
工程实践证明,在设计、施工和运行中,严格执行本标准,垃圾焚烧袋式除尘器粉尘排放可以达到欧盟2000/76/EC控制标准。典型案例有广东某垃圾焚烧厂,除尘器排放的连续监测值小于3mg/Nm3,由于活性炭喷射吸附和除尘器高效过滤,二噁英排放小于0.02ng/Nm3。
工程实践表明,焚烧处理规模为600吨/日的生活垃圾机械炉排炉,配套的袋式除尘系统的投资约400万人民币左右,年运行成本不到约100万(含滤袋、袋笼等更换,压缩空气和电耗等)。
8、标准实施建议
本标准是指导性标准,属于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是国家环境标准体系中环境工程技术规范的一个组成部分。将为垃圾焚烧项目焚烧烟气的袋式除尘工程的建设、运行以及监督管理提供技术依据。
建议建设单位在垃圾焚烧项目可行性研究、除尘工程和设备招投标、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中积极采用本标准。
建议工程设计部门和设备、材料供应商在设计和供货中积极采用本标准。
建议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及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在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排污许可证管理和日常环境监督管理等各项工作中积极采用本标准,以加强对垃圾焚烧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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