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计量收费制。其主要特征是它的收费额度是变动的,收费金额与生活垃圾的排出量有直接的关系。采用计量制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和再资源化。计量制的具体做法很多,如按容积收费,按重量收费,按垃圾袋收费,使用生活垃圾处理券(不干胶标签)等等,不管采用上述那种方式,收费的收入都与生活垃圾的排放量紧密相关,从而达到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的目的,同时对于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垃圾减量化意识也会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这种方法操作起来比固定收费制繁琐,在大、中城市实行起来比较困难。另外,实行计量制后所达到的减量化效果越好,收入就有可能越少,收入的变动性会给市政府的预决算带来困难。很多国家的城市采用此法,如2007年本课题组有关成员随省物价局出访团组对北欧国家城市公用事业管理进行了考察,据挪威奥斯陆市政府官员介绍,多年来他们进行了多次的改革,现行按实际排放量收取垃圾费的办法收费,还有韩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都是按实际排放量收费的。以垃圾袋或垃圾贴纸或标准垃圾桶为计量单位收取垃圾费,最能体现“污染者付费”、“使用者付费”原则。从量收费可减少垃圾量,增加资源回收量。
③超量收费制。是指在一定数量内免费,超过一定数量后收取费用。这种方法主要是为了达到生活垃圾减量化的目的,资金收入很少。对于城市商业垃圾的减量化效果明显,而对于普通居民来说,收费的意义不大。超量收费制的方法很多,标准多样。
3、直接收费:直接向公众收取垃圾费。按照计价方式不同,可分为定额制和从量制。定额制以户或人头作单位,收取固定垃圾费。从量制按照垃圾量收取费用。
目前,国内已开征此项收费的城市根据各自不同的情况采取了不同的征收方式。国内垃圾处理费征收模式主要有上门征收、单位(工商、税务等)代扣和委托供水(供气)企业征收三种方式。从2008年下半年起,南京市将统一实施垃圾费与水费同步收缴,即依据水费的抄收方式,由供水企业(包括自备水厂)的各收费网点在收取自来水费时一并代收代缴垃圾费。收费标准按照居民每户每月5元、单位每人每月4元的标准收取。许多城市对居民用户采用按户收费的方式。收费标准以3-5元/户?月居多。这都为我们的研讨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三、我市生活垃圾处置和收费的现状及实现生活垃圾处置收费的初步设想
(一)我市生活垃圾处置和收费现状
生活垃圾处置费的成本构成包括四个部分,即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运输和焚烧处理。在目前我市还没有正式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前,采取了谁服务谁收费的办法,提供服务方收取服务费,市区环境卫生有偿服务办法于1988年制定,1996年物价、建设部门对有偿服务收费标准进行了调整,有偿服务的项目主要有委托清扫费、垃圾代清代运费、垃圾中转费等。收费的部门有市环卫处、各街道以及专业保洁公司。2008年,市环卫处有偿服务收费约600万元,主要用于弥补市区生活垃圾收集、中转、运输、车辆维护等运行成本的不足。街道主要负责实施辖区内道路保洁的招标工作,所需经费全部由财政支付,并协议收取辖区内部分单位的清洁费,部分老的小区无物业管理,无法收取任何卫生保洁费。保洁公司承包保洁服务,按街道的标的开展代扫代运工作。实际上环卫所通过协议方式只收取了第一个清扫保洁环节的费用(没有物业管理小区除外),后三个环节的费用长期由财政负担。市区垃圾处置过程的具体运作情况是:
1、道路保洁情况。
截止2008年,市区道路保洁面积为1074万平方米,其中机械化保洁面积429万平方米,机械化清扫率40%。市区保洁由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具体管理部门为南湖区、秀洲区市容管理中心,经济开发区城管办,目前市区共有5家道路保洁企业。道路保洁费用(以南湖区各街道08年12月份保洁中标金额计算为例)东栅街道:154.6万元/年;南湖街道:286.7万元/年;解放街道:117.5万元/年;建设街道:278.9万元/年;新嘉街道:193万元/年;新兴街道:203.2万元/年。合计:1233.9万元/年。
2、垃圾压缩、运输情况。
市区共有垃圾中转站23座,全部由市环卫部门管理;农村每镇都建有1座垃圾中转站。2008年,市本级共清运生活垃圾24.02万吨,其中市区14.21万吨(含未中转直接运焚烧场),农村9.81万吨。
市区垃圾主要由市环卫处负责运输,2008年市环卫处运输生活垃圾13.16万吨,另有3家保洁企业(市自立保洁、烟雨物业、新嘉物业)运输1.05万吨。农村生活垃圾由各区政府通过招标方式确定运输单位,目前为市环卫处中标。市区垃圾运输费由市财政承担,农村垃圾运输费由各区负责。
2008年,市区清运粪便4.15万吨,由市环卫处负责。
3、垃圾焚烧情况。
市区垃圾焚烧成本为62.79元/吨,实际支付50元/吨,全部由市财政承担。
4、环卫经费情况。
目前,市区环卫经费来源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市财政拨款,区财政拨款,环卫有偿服务收入等。
2008年市区用于环卫方面的经费约为5496万元,其中经济开发区450万元,秀洲区286万元,南湖区110万元,市财政4050万元(市环卫处正常经费+追加经费1050万元+道路保洁经费1800万元+垃圾焚烧费1200万元),市环卫处有偿服务600万元;另外07、08年,市、区财政投入的专项经费在2000万元以上,主要用于环卫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