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的看来,MSW的处理经历了两个阶段:基于直接去除的处理技术和能源化处理技术,相应地处理技术也发生了一定的改变。由于费用最小,填埋一直深受各国的青睐。从最初的直接倾倒到经预处理的最终废物的安全或卫生填埋都是很受重视的处理技术;传统的垃圾焚烧技术由于焚烧产生的二恶英问题焚烧技术一度面临困境,不过随着带有能量回收的清洁焚烧的发展,焚烧技术在MSW的处理中仍然占据着相当重要的地位;堆肥技术在一段时期内几乎被忽视了。堆肥厂要面对堆肥产品的市场化问题。堆肥产品的质量问题使其在和化学肥料的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整个欧洲的堆肥情况都不太好,直到20世纪80年代堆肥才重新得到重视,随着垃圾资源化的推进,堆肥技术将会越来越受到重视。
20世纪50年代,由于经济的快速增长,垃圾的产生量越来越大,传统的垃圾填埋场已无法容纳,而且这些填埋场修建较早,有些没有安装人工衬里,不符合卫生填埋的要求,对周围环境造成了极大的危害,特别是填埋场渗滤液直接威胁地下水。随着研究的深入,人们发现传统的垃圾填埋和焚烧方法不仅严重污染环境,而且还危及人类健康。因此欧洲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政策,采取了一些办法解决日益增长的垃圾量问题。各国根据自己的情况采取了不同的方法来处理。于是欧洲出现了能源化处理技术:产品以及物质的循环利用、有控制的填埋、有能量回收的焚烧、带有分类收集、拣选等的堆肥等等。
无论从技术上还是经济上,各个国家为解决垃圾问题所制定的各种措施都有很大的差别。荷兰和德国把各种处理技术分成不同的优先等级:避免垃圾产生,资源重新利用,资源再生,回收能量的焚烧方法,填埋以外的其它处置方法,最后才是填埋。这两个国家要求所有的国家或是私人企业都必须遵循这样的技术层次,并且只有在没有更优的解决办法时,才能采取下一级的解决方法。这样,在整个国家范围内都强行采用同种技术方法,势必会使费用越来越高,从而推动了垃圾处理新技术以及新的管理技术的发展。另外,法国、意大利和希腊则根据各自不同的情况让各企业在整个技术领域,自主选择所采用的技术,这样更符合各个地区的情况。
这4个国家在制定废物管理法规时都考虑了下面5个原则:资源化原则、垃圾减量化原则、就近原则、自产自销原则以及污染付费原则,但每个国家的实施方式不同。一般而言,资源化包括资源再生、能量回收和堆肥。虽然各个国家的侧重点不同,但每个国家都发展了资源再生技术。在荷兰、德国、法国,堆肥技术占据相当重要的地位。能量回收技术则在法国、意大利和希腊受到广泛欢迎。
对于包装废物,德国于1992年禁止采用有能量回收的焚烧技术处理包装废物,必须优先考虑包装废物的再生利用。荷兰也持同样的观点,但是目前荷兰还允许有效利用现有的焚烧炉处理包装废物。由于德国和荷兰优先考虑避免垃圾产生原则,在这种情况下,资源化原则在划分的技术层次上处于较低的水平,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法国、意大利、希腊三个国家都没有采取避免垃圾产生原则。
法国提出的能源化技术互补原则值得推广。法国政府既不强制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技术,也不指定要结合何种基本技术。相反,1992年法律还尽量缩小各种资源化技术的费用差别。技术互补使得在给定的资源化率下废物处理费用最小化,特别是当带有能量回收的焚烧运用到处理计划中时,该计划将拣选,以再生为目的的回收和堆肥等技术结合起来。分类收集和带有能量回收的焚烧的结合利用,能够减少城市生活垃圾总的资源化费用。其中对热值较低或没有热值的优先原料(玻璃,金属)的分类收集,能减少焚烧费用和改善燃烧条件。在既定的处理能力下,利用这两种技术的互补能够节省很多费用。同时,分类收集计划的实施能延长焚烧厂的使用寿命,通过接收的废物量的增加,节省建立新的工厂或附加炉灶的固定投资费用。
从上面的分析可看出:在过去几十年中,几乎所有的工业化国家在城市生活垃圾问题上,都在由单纯的处理向综合治理方向转变,从根本上改变了垃圾处理的内涵,注重源头减量和综合利用,从而能够有效控制污染、回收资源,减少垃圾的处理量。他们制定的治理垃圾战略目标是通过选择较高层次的管理目标。首先是避免产生垃圾,如果产生,产生量最少。第二是最大可能地进行回收利用。但目前在解决城市生活垃圾的问题时,我国较多的注意力是放在如何处理产生的垃圾,即末端治理。从国内外实践证明,末端治理处理且大,投资也大,运行费用也高,不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因此,可以通过借鉴欧盟发达工业国家的有关法规,结合本身情况,加速我国废物管理事业的发展。
7中国及其上海市生活垃圾产业化发展的思考
多年来,中国一直实行政府投资、政府管理的运作模式,环卫部门疲于垃圾清理,对于垃圾的削减、回收和再利用不作通盘考虑。这种政企合一的管理模式,不能形成有效的监督和竞争机制,制约了垃圾管理的科学化和有效化,导致国家在减免税收、政策倾斜等许多方面的扶植和支持具体实施时有困难。
垃圾源头分类收集后要分类处理。需要一系列的基础设施,如分类容器、收集车、转运车、转运站、各种综合利用厂、堆肥厂、焚烧厂等。但回收消纳垃圾的工厂太少,回收垃圾找不到合适厂家,只能把分好类的垃圾由环卫部门运走暂存起来或送到了填埋场,有的把分类收集起来的垃圾又混合在一起运输、处理。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难以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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