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生活垃圾是一类比较特殊的垃圾,其处理基本上属于市政公用事业范畴,在完全实现垃圾收费之前,应该由政府提供处理费用。目前,有关环境卫生市场化的问题,已经受到关注。环境卫生市场化与许多因素有密切关联,也有许多前提条件。本文从欧盟生活垃圾处理与资源化发展历史为出发点,阐述中国生活垃圾处理与资源化的产业化发展方向与前景。无论是处理方式还是处理技术,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与资源化还存在许多问题。国内外生活垃圾处理与资源化产业还处于发展之中,远未达到完善的程度。总的来讲,欧盟的绝大部分国家的生活垃圾处理基本上是实行公共投资、民间运营办法,以保证环境保护设施能够满足最新的环保要求,同时尽可能降低运行成本,提高处理效率。许多国家实行填埋税、焚烧税、堆肥税、包装税等制度,保证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来源,促进了产业化的发展与完善。
1前言
在20世纪初到50年代的欧洲,垃圾管理一直只局限于环境卫生方面,并且只限于人口密集的城镇地区,主要由地方政府自愿承担垃圾处理工作。所涉及的范围也很窄,并且不包括工业垃圾。在随后的发展中,一些法规和屡屡出现的“事故”推动着垃圾管理体制的发展。在这过程中,欧洲各国逐步完善各自的管理体制,找出了一些有效的方法来管理垃圾。如运用经济杠杆刺激垃圾处理市场的发展,积极寻求与本国民间组织的合作,加强非政府组织在垃圾管理中的作用等等。这些措施的实施,基本解决了开始时出现的问题。80年代以后,随着包装垃圾的增加,欧洲各国着重加强了包装垃圾的处理,并制定了一系列法规。
在本文中,从15个欧盟国家中选取了4个有个代表性的国家来说明情况,即荷、意、法、希腊。荷兰属于有较强环境意识的国家,垃圾管理方面起步较早,目前情况也不错。意大利和希腊则属于那些环境重视程度较低的国家,低于欧洲的平均水平。而法国位置处于欧洲南北之间,在环境意识方面整个国家的情况也不统一,北部地区不错,南部地区较差。在这些国家的发展过程中,可以发现,虽然这些国家同处于欧洲,具有相似的组织和相似的文化背景,但在垃圾管理方面却选择了不同的垃圾管理体系、制度结构以及优先技术发展方向。并且在发展历程中,有的国家是通过循序渐进的方式,而有的则突飞猛进。所以,我国在借鉴欧洲一些先进管理经验的同时,要结合本国国倩,选择合适的发展方向。
2荷兰生活垃圾管理
荷兰的生活垃圾管理开始于19世纪,发展了1个多世纪。从它的发展历程可看出,20世纪70年代是一个重要的转折时期。长期以来,荷兰就比较重视生活垃圾方面的管理。在19世纪中期,一般通过私人企业来收集垃圾。但到下半叶后,、许多城市不再由私人公司来收集垃圾,专门在政府机构成立了一个废物收集组织,由这个组织来收集垃圾。各个城市公共部门负责所有生活垃圾的收集和处理。在19世纪末,由于堆肥技术简单,并且堆肥产品具有较高的需求量,所以主要采用堆肥方式来处理有机垃圾。但当化肥进入市场后,给堆肥产品的需求造成了强烈冲击,使得大多数城市决定关闭堆肥场,并改建其它处理设施。几个大城市(如鹿特丹在1912年,阿姆斯特丹在1918年)建造了焚烧厂,而其它缺少资金的城市则建立了填埋场。这样,到1960年荷兰已有几座焚烧厂和大约1100个填埋场。
由于没有冼善的执行法规,20世纪80年代期间发生了几次事故,1982年在一个新建的居民区里,发现了非法倾倒的化学废物,尽管后来这些废物被移走,但付出的代价是非常高的,从那以后该地区的实际房产价格急剧下跌。同一时期在其它的几个地区也出现了类似事件。再加上1976年在意大利发生的Seveso事故,使人们认识到必须建立一个完整的废物管理组织,进一步促进了法规的完善。政府在国家以及省级标准的基础上,开始制订更深入更详尽的生活垃圾管理计划,也称为废物分配计划。
荷兰生活垃圾管理政策的一个中心要素是1978年议会通过的废物优先等级体系(图1)。
图1预防优先等级梯形图
从废物的优先等级体系中可看出:垃圾预防位于梯形图的顶部,说明垃圾资源化是垃圾处置的首选方式,必须加强废物的回收利用比例。而填埋则位于体系的底部。这个优先等级体系的建立主要考虑到以下两个因素:一是荷兰土地资源紧缺,在连续填埋方面受到限制;二是认为生活垃圾处理方式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垃圾的资源化。
1995年荷兰用手废物管理的总开支是4,300,000荷兰盾,占总的环境处理开支的25%。而每一户城市居民缴纳的生活垃圾处理费用基本上是一个固定值,1995年平均为265荷兰盾。由于荷兰人口密度大,土地少,所以相对其它国家,填埋场和焚烧设备比较昂贵,表明荷兰已经是欧洲废物焚烧和填埋费用最高的国家之一。
关于包装品的处理,在80年代以前,是同一般生活垃圾混合处理。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包装品垃圾的数量越来越多,原有的管理方式已不再适用。为了解决包装品垃圾的收集和处理问题,有关组织于1991年提出了《包装品公约》,明确提出,包装品生产者自己负责垃圾的处理问题。具体包括以下两点:第一个链带责任,即产品的环境影响责任应由产品链的所有行为人共同承担;第二个要点是生命周期原则及生命周期分析(LCA)的应用。即考虑产品生命周期在所有阶段中的环境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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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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