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公厕
4.1公共厕所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和《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的有关规定,根据所在地区的重要程度和人流量,建设不同类别和规模的公共厕所;
4.2明确执行《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GB/T17217,公厕标志标识(含指示牌、引导牌)设置醒目,易识别,并保持清晰、整洁,无破损,不歪斜,设置昼夜可识别标识,24小时免费开放;
4.3公厕门、窗、墙壁、屋顶、照明灯具、便器、洗手池、水龙头、镜子、墩布(拖把)池、通风除臭设备、无障碍设施等设施设备齐全完好;
4.4公厕内采光、照明和通风良好,无臭味;门窗、墙壁、天花板等设施无积灰、污迹、蛛网,无乱涂画,墙面光洁;地面整洁,无残留水迹、无污渍、无烟蒂、无垃圾;便器、洗手池、台面镜面等设施设备及厕间要清洁卫生,无积水、积便、积污、痰迹、血迹、呕吐物、污染物等;便器活动部件使用正常,纸篓无外溢;
4.5公厕外环境应整洁有序,无垃圾、无污水、无乱堆放、无乱吊挂,设有灭鼠毒饵宅和诱蝇笼;坡道、台阶、扶手应保持干净、整洁,无破损,无障碍物;化(贮)粪池及周围场地应保持整洁、卫生、不满溢,无恶臭,无蝇蛆;
4.6落实卫生消毒。厕内便器、洗手器具、扶手等每日卫生消毒1次以上;通风、给排水设施、烘手器等设施设备每月消毒1次以上;在传染病流行期间,提高消毒频次。蚊蝇孳生季节(5月-11月),要根据实际情况喷洒灭蚊蝇药物,控制蚊蝇孳生。
5.环卫工人歇脚点
5.1环卫工人歇脚点本着易于环卫工人到达的原则,合理设置,做到数量充足、分布合理、功能完善、环境相协调;
5.2固定式歇脚点要具备必要的设施,配备桌椅、洗漱、电扇、便器、热水(饭)等电器或设备,有条件的可配备空调、报刊、常用药品等;室内保持明亮、通风、整洁、卫生,外部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6.环卫车辆停放场
6.1环卫车辆停放场应设置在环境卫生车辆的服务范围并避开人口稠密的交通繁忙区域;
6.2环卫车辆停放场用地指标可按环卫作业大型车辆150平方米/辆、中型车辆100平方米/辆选取;
6.3场内设施宜包括管理用房、修理工棚、清洗设施。
第四节 管理要求
1.管理体系
环卫保洁精细化工作坚持“属地为主、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综合监管”原则。
1.1设区市城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对全市环卫精细化工作承担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监督指导责任;
1.2县(市、区)城市管理(环卫)主管部门是本地环卫保洁精细化工作的行政管理机关,承担监督检查和行业管理责任;
1.3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是本地环卫保洁精细化作业的合同主体单位,承担环卫保洁的直接管理责任和履行合同约定条款的监督责任;
1.4环卫作业公司是合同约定标段环卫保洁精细化作业的直接责任人。
2.工作要求
2.1环卫专用车辆
(1)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运行,应当遵守道路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2)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作业标准应当符合环卫主管部门的机械化作业要求。
(3)车辆驾驶人员应当认真执行出车前、行驶途中和收车后的保养检查制度,并做好车辆运行记录。车辆发生故障后,应当及时进行修理,并填写维修记录。
2.2垃圾容器(箱)
(1)特殊区域、一、二级道路(区域)垃圾容器(箱)应当每日内部清掏、外部保洁,清掏和保洁每日不少于4次,即07:00-09:00、12:00-14:00、17:00-19:00、21:00-23:00。公交站台、小饮食店、繁华商业区等人口密集区域,应增加清掏、保洁频次。
(2)三级道路(区域)垃圾容器(箱)每日清掏和保洁不少于3次,即07:00-09:00、12:00-14:00、18:00-20:00;并根据箱体内垃圾存量随时清掏、保洁。
(3)城市道路两侧垃圾容器(箱)内的垃圾收运每日不少于3次:即07:00-09:00、14:00-16:00、20:00-22:00;并根据容器内垃圾存量随时收运,收运后应对箱体及地面进行保洁。
2.3垃圾转运(压缩)站(点)
(1)垃圾转运(压缩)站(点)的开放时间应根据服务半径内的垃圾收集、清运作业的时间确定。
(2)垃圾清运时间应在早05:00至07:00和晚19:00至23:00进行。确需白天作业的,应避开交通高峰时段(07:00至09:00,17:00至19:00)。清运率应达到100%。
(3)站点应有专人管理,相关专业操作人员应培训上岗;工作日志、维修记录应认真填写齐备。
(4)站点应在离地面约2.5米的醒目位置设置规范标志牌,明确站名、作业时间、管理单位、管理人员及投诉电话;站内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和安全制度牌应设置规范。
2.4公厕
(1)健全公共厕所日常保洁责任制,防止重建轻管。加强对风景区、旅游景点、公园、广场等人口密集公共场所厕所的运行监管,力争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即地面净、墙壁净、厕位净、周边净,无溢流、无蚊蝇、无臭味,水通、电通、灯明。
(2)利用全国“城市公厕云平台”做好数据日常维护管理,及时提升城镇公共厕所服务质量。在“城市公厕云平台”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公共厕所引导牌配置,设置清晰鲜明的标识和指引,让群众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最近的公共厕所。
2.5环卫工人歇脚点
(1)环卫工人应自觉维护固定式歇脚点卫生,严禁在室内乱贴乱画或钉挂物品;必须保持桌椅清洁与整齐,严禁吐痰或乱扔废弃物。
(2)爱护公物,不得将桌椅等公共物品带出歇脚点挪作他用,环卫保洁工具等内部物品应摆放整齐,不储藏杂物,不改变使用性质。
(3)歇脚点外观应整洁美观,无乱涂乱画,不得堆放拣拾废品等,周边无垃圾杂物。
(4)禁止在歇脚点吸烟、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大声喧哗等不良行为。
(5)严禁不明身份的外来人员人内。举止文明、衣冠整洁,禁止出现躺卧桌上等不雅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