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齐抓共管、整体联动。构建分工明确、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建筑垃圾治理各项工作。强化人力、财力投入,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筑垃圾治理,形成建筑垃圾治理整体合力。
(三)主要目标
1.建筑垃圾申报核准率:申报并办理建筑垃圾排放许可的建筑垃圾占建筑垃圾总产生量的70%。
2.建筑垃圾收运率:按建筑垃圾管理部门要求规范收运的建筑垃圾占建筑垃圾总产生量的70%。
3.建筑垃圾安全处置率: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位,必须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安全隐患。建筑垃圾安全处置率达100%。市区范围内无未经批准的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及积存建筑垃圾堆场。
4.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市区各类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基本实现分类处置,各区至少建成1处建筑垃圾中转调配场并实质性运作,实现区域内各类建筑垃圾分类及综合利用,市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
四、主要任务
(一)出台《南通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理专项规划》
尽快出台《南通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理专项规划》,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报住建部备案,并推动规划实施。
(二)开展建筑垃圾存量治理
1.清理积存垃圾。对列入南通市城市“微治理”三年(2018~2020)行动工作方案的25个地块(含未完成的22个地块),开展整治工作,查处未经审批的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场点,及时清理积存建筑垃圾。崇川区通京大道东侧堆场、港闸区陈桥堆场确保在2018年9月15日前全面完成清理整治。
2.推进生态修复。对清理后的地块及时开展复耕、绿化等措施,进行生态修复。经批准的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位,开展安全评估,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排除安全隐患。
3.强化监管措施。严格落实建筑垃圾运输、消纳各项规定,打击各类偷乱倒违法行为,防止治理工作出现回潮。
(三)全面推进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1.加快推进区级建筑垃圾中转调配场建设。按照“科学规划、规模匹配、分类处理”总体要求,加快推进区级建筑垃圾中转调配场所建设,构建与分类收集、运输、处置相对应的中转调配体系,确保2019年前区级建筑垃圾中转调配场全面建成运行。
2.大力推进装修垃圾分类配套设施建设。严格落实环卫基础设施与城市建设项目“四同时”规定,新建城市综合体、住宅小区必须同步配建装修垃圾分类处理设施。结合居住小区环境整治、老小区改造等,推进装修垃圾分类设施规范化和现有临时收运点提档改造。市区街道要在合适点位选址建设与辖区装修垃圾产量相匹配的规范化装修垃圾集中收运点。
3.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效能。围绕提高收运效能、增强设备分选能力、完善处置工艺流程三方面重点,进一步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能力。组织对市建筑垃圾处置中心现有设备、设施提档改造,鼓励各区根据需要布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积极探索工程弃土资源化利用途径,搭建建筑垃圾供需协调平台,拓宽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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