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城管阵地建设
增加环卫工人、园林绿化工人工作休息房建设,按1个/1万人(工作区域内的人口数量)的标准,新建环卫工人工作休息房50个。
推进城管工作房“共享”,实行“一亭多用”,城管执法人员、协管员、环卫工人、园林绿化工人共享休息室,提高资源利用率。
加快城管执法队伍阵地建设,建设好市城管执法支队办公阵地、各区城管执法大队办公阵地,高标准建设50个示范中队基地。
(三)应急保障设施建设
加强城市抗震、防洪、排涝、防冻、抗旱等自然灾害应急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综合防灾和安全设施建设标准,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应急保障中心装备设施建设;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增强抵御自然灾害、处置突发事件和危机管理能力。
完善给排水专项规划编制,实现都市区范围排水规划全覆盖,对老旧城区的排水隐患进行清查排查,有序推进旧城区排水管网的升级改造;优先利用自然排水系统,充分发挥城市绿地、道路、水系等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贯彻落实桥隧安全条例,推动桥隧管养分离改革,强化桥隧安全巡查,确保桥隧安全畅通。
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不断提升市政基础设施吸水、蓄水、净水、释水功能,启动海绵型市政道路和广场、海绵型地块开发、海绵型公园绿色建设;强化城市河湖水系及蓄滞洪区的规划管理,保护好城区湖泊、湿地,实施河湖水系连通,改善人居环境。
六、动员全民参与
拓展文明创建的广度和深度,擦亮全国文明城市“金字招牌”,坚持把人的文明摆在首位,通过吸纳多元化社会主体和广大社会公众参与,逐步建立起政府为主导,非政府组织、社会公众等参与的城市管理主体结构;加强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引导市民崇文、厚德、向善,持续推动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言行优雅,建成“爱心城市”、“书香城市”、“志愿者之城”,打造文明高地。
(一)拓展参与平台
探索“互联网+”治理模式,构建智慧城管运行管理体系,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运用线上线下各种平台,将公众参与、公众监督纳入城市管理体系;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广告平台等宣传媒体,发挥12345和12319市民服务热线、政务监督热线作用,通过开辟城市管理专栏、专题和接听热线等方式,大力宣传“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理念和政府加强城市管理的重要举措,努力增强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意识和责任。依法规范公众参与城市管理的范围、权利和途径,畅通公众有序参与城市管理的渠道。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新闻媒体和市民代表的监督作用,多渠道广泛收集城市管理信息,全覆盖、全时段、无遗漏地发现问题。采取听证会、咨询会、意见征求、网上论坛等方式,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决策过程;拓宽社会力量进入城市管理的渠道;搭建社会与政府沟通的新桥梁,实现“问题流”和“政策流”相互融合,形成政府引导、规范管理、协同共管的新局面。
吸纳社会组织参与城市管理。依法支持和规范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发展;建立重大问题的听证会制度和一般问题的询问制度;完善公开竞标制度,探索定向委托制度,向社会组织、社会志愿者群体和个人开放可以开放的管理任务领域;在相关领域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充分吸取非政府组织的技术和专业优势;采取公众开放日、主题体验活动等方式,引导社会组织、市场中介机构参与城市治理;市、区城管部门及属地政府通过制定并执行行业标准和考核指标体系的方式,加强对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的各类社会力量的规范、引导和监控。
(二)倡导志愿者服务
倡导城市管理志愿服务,建立健全城市管理志愿服务宣传动员、组织管理、激励扶持等制度和组织协调机制,引导志愿者与民间组织、慈善机构和非营利性社会团体之间的交流合作,组织开展多形式、常态化的志愿服务活动。
积极倡导城市管理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多形式、常态化的志愿服务活动。加强城市管理社会动员工作,坚持“互动开放、积极主动、依靠群众”的思想,重视公众参与,广泛开展城市管理社会互动活动,通过市民参与活动、城市管理体验活动等方式,保障市民的参与权和表达权,引导市民参与城市管理,树立城市管理责任意识,共同推进长沙市“十三五”城市管理规划的全面实施。
第四章 实施保障
城市管理工作离不开有效的组织领导、资金保障及媒体宣传引导。
一、加强组织保障
(一)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继续将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城市管理的组织领导,把加强城市管理上升到促进生产力发展、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和建设责任政府的高度来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进城市发展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城市管理工作格局;各级领导要以身作则,深入一线,调动整体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队伍的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