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8除尘器的结构应便于更换滤袋。
7.1.9除尘器应设气流分布装置,使含尘气流均布,并防止其冲刷滤袋。
7.1.10除尘器灰斗应设置料位计、破拱装置、检修门、手动插板阀、卸灰阀。
7.1.11灰斗斜壁与水平面的夹角不得小于65°。灰斗相邻壁板交角的内侧应做成圆弧状。灰斗排灰口尺寸应≥400mm×400mm。
7.1.12除尘器本体结构、支架和基础设计应考虑恒载、活载、检修荷载和地震荷载等,并按危险组合进行设计。布置在室外的除尘器还应考虑风载和雪载等。
7.1.13除尘器箱体结构的耐压强度应根据工艺要求设计,其值应不低于引风机铭牌全压的1.2倍。
7.1.14设计除尘器钢结构时,框架按常温考虑,除尘器本体按300℃考虑。
7.1.15除尘器本体与支架、平台等结构件的连接部位,应加非金属隔热材料。
7.1.16除尘器过滤仓室之间的隔板应采用隔热结构。
7.1.17除尘器的上箱体、中箱体、灰斗和烟道内表面应喷丸(砂)除锈,除锈等级应不低于Sa221等级,并涂装防腐材料,防腐材料耐温限度应高于除尘器最高运行温度。
7.1.18人孔门、检修门应采用保温结构。
7.1.19除尘器的梯子、平台和栏杆应符合GB4053的规定。梯子、平台及栏杆应设踢脚板。
7.1.20除尘器的花板应平整、光洁,不应有挠曲、凹凸不平等缺陷。花板平面度偏差不大于其长度的2/1000。花板孔中心与加工基准线的偏差应≤1.0mm,且相邻花板孔中心位置偏差小于0.5mm。花板孔径偏差为0~+0.2mm。花板厚度应≥6mm。
7.2袋式除尘器滤料、滤袋及滤袋框架
7.2.1除尘器用滤料应符合GB/T6719、HJ/T324的规定。
7.2.2应依据烟气温度、成分和化学腐蚀性,选择耐高温、耐腐蚀滤料,如PTFE、玻纤等。
7.2.3除尘器用滤袋应符合GB/T6719、HJ/T327的规定。
7.2.4在滤袋正常适用条件下,2年自然年限内,滤袋破损率应≤5%。
7.2.5除尘器用滤袋框架应符合HJ/T325的规定。
7.2.6滤袋框架应依据烟气温度、成分和化学腐蚀性,选用耐高温、耐腐蚀材料制作,或进行耐高温、耐腐蚀表面处理。
7.2.7滤袋框架应由专用焊接设备制作,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焊点应牢固、平滑,不得有裂痕、凹坑和毛刺,不允许有脱焊和漏焊。
7.2.8当滤袋框架为多节结构时,接口部位不得对滤袋造成磨损,接口型式应便于拆、装。
7.2.9滤袋与花板袋孔的配合应严密。滤袋与滤袋框架应有适宜的间隙。滤袋及滤袋框架应在花板、滤袋及框架三者预装配合格后方可批量生产。
7.3袋式除尘器清灰装置
7.3.1除尘器清灰装置应包括脉冲阀、气包和喷吹管等部件。
7.3.2脉冲阀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贮存和运输应执行HJ/T284的有关规定。
7.3.3脉冲阀的选型应依据滤袋的直径、长度、数量、形状及所需喷吹气量等因素确定。
7.3.4淹没式脉冲阀宜水平安装,其输出口应与阀体同心,不得偏移和歪斜。输出口应与阀座平行。
7.3.5在压缩空气品质和供气压力符合脉冲阀技术要求的情况下,膜片正常使用寿命应大于5年。
7.3.6喷吹管应有可靠的定位和固定装置,便于安装和拆卸。
7.3.7气包的设计、制造、检查和验收应符合GB150的规定。
7.3.8气包底部应设排污阀。
7.3.9气包制造完成、检验合格后,应清除内部的焊渣等杂物,将脉冲阀安装就位,逐个进行喷吹试验,确认喷吹正常。
7.3.10气包和喷吹管与上箱体组装时,应严格保证喷吹管与花板平行,并使喷嘴的中心线与花板孔中心线重合,其位置偏差应小于2mm。
7.3.11清灰装置、上箱体、花板宜在工厂制作组对后整体出厂。出厂发运前,应封堵气包的所有孔口,避免杂物进入。对脉冲阀及电磁阀应有防雨、防撞等保护措施。
8检测与过程控制
8.1检测
8.1.1除尘系统应检测的内容及要求
8.1.1.1除尘器出口烟尘浓度检测、显示及超限报警。
8.1.1.2除尘器进、出口压差检测,并显示及超限报警。
8.1.1.3除尘器进、出口烟气温度检测,并显示及超限报警。
8.1.1.4气源压力检测、显示及超限报警。
8.1.1.5灰斗料位检测、显示及超限报警。
8.1.1.6灰斗温度检测、显示及超限报警。
8.1.2除尘系统选择性检测的内容及要求
8.1.2.1烟气流量检测、显示。
8.1.2.2除尘器出口压力检测、显示及超限报警。
8.1.2.3出口烟气主要气态污染物浓度检测、显示及超限报警。
8.1.2.4清灰脉冲阀故障检测、显示及报警。
8.1.2.5清灰周期及间隔显示。
8.1.3除尘器进、出口总管应设置压差变送器,或分别设置压力变送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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