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3.2粪便处理厂的进厂粪便性状、粪便污泥处理和上清液处理过程的工艺参数、泥水性状及出水水质等监测项目,其化验检测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GB7959),现行国家标准《水质分析方法标准》(GB/T7466~7494)执行。
3.13.3监测室的各种仪器、器具、药品及样品应按各自要求放置在固定地点并摆放整齐。精密仪器应专人专管,计量器具必须带有“CMC”标志,所有药品和样品应有明显的标记。
3.13.4监测分析人员应掌握常用仪器、设备的调试及一般维修保养,发现仪器、设备出现较大故障时,应立即上报。
3.13.5监测分析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采样和完成样品的化验检测,并应及时填写原始实验数据。
3.13.6监测数据的分析、汇总、存档等工作,宜采用计算机处理和管理。
3.13.7监测室内应保持良好通风。
4、维护保养
4.1一般规定
4.1.1粪便处理厂应制定全面的维护保养计划,计划应包括下列几项:
1.设备记录;
2.部件记录;
3.维修保养时间表;
4.维修保养预算及开支。
4.1.2粪便处理厂应建立日常保养、定期维护和大修理三级维护检修制度。
4.1.3维修人员必须熟悉机电设备、处理设施的维修保养计划与规定以及检查验收制度。4.1.4锅炉、压力容器等设备重点部件的检修,应由安全劳动部门认可的维修单位负责。4.1.5建、构筑物等的避雷、防爆装置的测试、维修应符合电业和消防部门的规定。
4.1.6根据机电设备的要求及运转情况,应按时检查、添加或更换润滑油或润滑脂。
4.1.7维修人员应定期检查和更换安全、急救和消防等防护设施、设备。
4.1.8粪便处理厂的设施、设备完好率均应达90%以上。
4.2接受沉砂池
4.2.1采用水封的接受口应保持水封高度,寒冷地区应采取防冻措施。
4.2.2排砂管应经常清通,保持通畅。
4.2.3除砂设备的限位开关装置应定期检修。
4.2.4应保持接受沉砂池作业面的清洁卫生。
4.2.5接受沉砂池每年应彻底清池检修一次。
4.3格栅
4.3.1除污机出现故障或损坏等现象,应及时维修或更换部件。
4.3.2应定期检修格栅间的通风设施。
4.4贮存调节池
4.4.1连接贮存池的管道应定期清理。
4.4.2贮存调节池应每年放空、清理1~2次,检修计量装置和浮渣去除装置。
4.5重力浓缩池
4.5.1应经常检查进水阀、排泥阀、排泥机械,并进行相应保养。
4.5.2上清液排出管和溢流槽或溢流孔应定期清理。
4.5.3浓缩池应每年放空1~2次,洗刷池的内壁,清理管道,检修浮渣去除装置。
4.6生物滴滤池
4.6.1滴滤池进水系统应经常清理。
4.6.2沉淀池内壁粘着的污泥和污泥管积聚的污泥应定期清除。
4.6.3滴滤池放空检查宜每年进行一次,清洗或更换表面滤料,检修进水系统及管道阀门。
4.7消毒设施
4.7.1加氯机应由专人维护保养,发现下列情况应立即停机,针对原因排除故障:
1.加不进氯;
2.加氯量不准;
3.中转玻璃罩内水位下降;
4.跑氯;
5.压力水中断。
4.7.2氯瓶的储存保养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入库前应对氯瓶仔细检查,发现有漏氯可疑部位,应妥善处理后方可入库。
2.入库的氯瓶应放置整齐,留有通道,妥善固定,不宜堆放,并做到先入库先使用。
3.对储存时间过长的氯瓶,应定期移至室外,检验出氯总阀是否正常。
4.室外贮存氯瓶必须有遮阳措施,严禁氯瓶在太阳下曝晒。
4.7.3防毒面具应定期检查,专人保管,对使用日期、检查情况、失效、报废等都应记录。4.7.4加氯间的所有金属部件都应定期进行防腐检查和保养。
4.8厌氧消化池
4.8.1消化池池体、各种管道及闸阀应每年进行一次保温检查和维修。
4.8.2消化池的各种加热设施应经常除垢、清通。
4.8.3当采用热交换器加热时,管路和闸阀处的密封材料应每年更换。
4.8.4当采用螺旋桨搅拌时,轴承应定期检查,添加润滑油,支承架的连接螺栓应经常检查和紧固。
4.8.5蒸汽管道、沼气管道内的冷凝水应按设计规定定期排放。
4.8.6寒冷地区冬季应做好设备和管道的保温防冻工作,溢流管、防爆装置的水封应防止结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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