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6进入站内的垃圾应当日转运,根据垃圾量的大小确定清运次数,确保垃圾日产日清。
7.1.7每次转运作业完成以后,将垃圾桶、地面、墙壁清洗干净,做到站内外场地整洁,无散落垃圾和堆积杂物,无积留污水。
7.1.8每周喷洒药物二次,站内基本无蝇。
7.2垃圾运输管理
7.2.1城市生活垃圾运输
7.2.1.1城市生活垃圾应采取密闭方式进行转运,不得敞开式运送垃圾。
7.2.1.2在垃圾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吊桶垃圾车应加盖,不得超高超载、挂包运输垃圾。垃圾压缩车应加装污水收集装置,在垃圾转运站装运垃圾时,应将污水箱的排污口打开,将污水排放干净,出站前再将排污水口关上,防止沿途洒漏。在垃圾处理场(厂)卸完垃圾后,应将污水箱的污水排放干净,并对车辆进行清洗。经常检查车辆密封构件,集装箱式垃圾车应定期更换密封条,确保完好,不洒漏污水。
7.2.1.3运输垃圾应尽量避开上下班高峰期。装卸垃圾符合作业要求,不得乱倒、乱卸、乱抛垃圾,在居民住宅附近的垃圾站装运垃圾时,应尽量避开早晨、中午时间,作业时注意减少噪声。
7.2.1.4垃圾运输车辆应车容整洁,车况良好,车牌号码完整,车门喷印清晰的单位名称,车顶无乱焊铁架等现象。
7.2.1.5运输作业结束,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7.2.2城市建筑垃圾运输
7.2.2.1运输余泥渣土的车辆驶离建设工地时,建设或施工单位应冲洗车轮,保持车辆整洁。
7.2.2.2运输余泥渣土的车辆应按指定的运输路线和时间行驶。运输过程中,余泥渣土应装载适量,高度应不高于车厢挡板,车厢上部必须覆盖蓬布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防止余泥渣土沿途洒漏、飞扬。
7.2.2.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余泥渣土与生活垃圾及其他垃圾混倒;不应在道路、桥梁、河边、沟渠、绿化带等公共场所及其他非指定的场地倾倒余泥渣土。
7.2.2.4运输作业结束,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8公共厕所管理要求
8.1公共厕所卫生
8.1.1公共厕所粪污水不得直接排入雨水管道、海域、河道、水沟。有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的地区,应将粪污水纳入污水管网集中处理;在没有污水管网的地区,公共厕所应设置贮粪池并定期清运。
8.1.2公共厕所内地面应保持整洁,粪槽、便槽和管道应无破损,内外墙应无剥落。
8.1.3公共厕所保洁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a)公共厕所内采光、照明和通风良好,无明显臭味;
b)公共厕所内墙面、天花板、门窗和隔离板无积灰、污迹、蛛网,无乱涂乱画,墙面光洁;公共厕所外墙面整洁;
c)公共厕所内地面光洁,无积水;
d)蹲位整洁,大便槽两侧应无粪便污物,槽内无积粪,洁净见底;
e)小便槽(斗)无水锈、尿垢、垃圾,基本无臭;沟眼、管道保持畅通;
f)公共厕所内照明灯具、洗手器具、镜子、挂衣钩、烘手器、冲水设备无积灰、污物;
g)公共厕所外环境整洁,无乱堆杂物。公共厕所四周3米~5米范围内,应无垃圾、粪便、污水等污物;
h)定期喷洒灭蚊蝇药物,有效控制蝇蛆孳生;
i)公共厕所内卫生保洁质量控制应符合表3规定。
表3公共厕所内卫生保洁质量控制指标

8.1.4公共厕所设施的维护
a)公共厕所的通风、冲水、洗手、照明等设施及门板、便器完好,正常提供使用;
b)公共厕所的内外墙、天花板保持完好,无剥落,地面无破损;
c)公共厕所管理间不得改变使用功能。
8.1.5公共厕所文明服务
a)按CJ/T13-1999设置导向标志牌。管理守则、卫生质量标准和投诉电话悬挂于墙上醒目位置,便于市民监督;
b)公共厕所管理人员应保持衣冠整齐,有明显所属单位标志;文明作业、礼貌服务;
c)保洁工具使用完毕应整齐存放在不显眼的位置或存放在工具房(箱)内;不得将保洁工具放在便器、洗手盆或楼梯;
d)供洗手用的水龙头不得用于保洁作业;
e)管理人员工作室、工作台保持整洁美观;
f)不得占用或妨碍残疾人公共厕所的正常使用;
g)公共厕所每天全面冲洗一次并随时保洁。
8.2公共厕所粪便清除作业
8.2.1应定期清除公共厕所贮(化)粪池内的粪便或粪渣,粪水不溢。
8.2.2收集和运输容器应密闭性好,无滴漏。
8.2.3应保持作业场地清洁卫生,无遗撒粪便。清掏作业结束后,应盖严粪口,并及时清理场地和清掏工具。
8.3移动厕所管理
8.3.1移动厕所应安排专人进行管理,落实清扫保洁工作。
8.3.2移动厕所应内外整洁,设施完好,可正常使用。
8.3.3移动厕所开放时间内,应保证厕所随用随冲,厕内无垃圾杂物,并定时进行除臭处理。
8.3.4厕所化粪池内粪便或粪渣应定时清除,作业完毕后应对现场进行清理,确保粪水不外溢。
8.3.5移动厕所开放前和关闭后应进行全面清洗。
9沿街门店(单位)的环境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