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重点建设项目布局导向
“十一五”全国城镇各区域环卫重点建设项目布局详见下表:
六、配套政策
(一)环境卫生产业政策
1、推进体制改革
要积极推进政事分开、政企分离,加快作业服务单位转制企业的改革,并完善人员安置政策;要改革项目立项、审批管理制度,完善政府采购政策。
2、实现产业发展
优化产业结构,建立健全竞争机制,培育市场主体,建立市场准入和政府特许经营制度。
3、推行特许经营
开放建设、运营和作业市场,建立完善环卫作业的市场运行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外国资本参与设施建设,允许跨地区、跨行业参与企业经营,通过招标形式选择设施经营或作业承包单位。
4、完善政府监管
建立规范、科学、高效的政府监管机制,健全行业监管体系,完善法规和标准体系,制(修)订符合国情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加强环境卫生监测网络及能力建设。
5、强化行业管理
培育和完善行业咨询体系,规范和发展市场中介机构,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二)环境卫生经济政策
1、实施垃圾收费
加大垃圾收费工作力度,全面开征垃圾处理费,健全垃圾收费制度,实行价格听证制度,制定收费标准,鼓励地方积极探索垃圾收费的有效形式和手段。
2、实现多元化投资
继续加大国债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完善政府投入为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投融资机制,放开投融资市场,完善以公共财政为主导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体制,鼓励社会资本以收购生活垃圾处理企业产权等多种形式进入环卫行业。
3、完善经济激励政策
妥善处置改制单位国有资产,落实改制过渡期相关优惠政策,加强和完善有关激励政策,建立合理可行的垃圾处理补贴政策,实行合理可行的税费减免政策。
(三)环境卫生技术政策
1、贯彻环境保护基本国策
实行“设计、施工、运行”三同时政策,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资源共享,合理确定垃圾处理设施布局和规模,鼓励进行区域性设施规划和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实现节约土地。
2、加强规划工作
加快完善环卫规划体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负责编制省级环卫设施建设与发展规划,各城市政府要组织编制环卫专业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实施。
3、实施生活垃圾全过程管理
加强生活垃圾源头减量,限制过度包装,建立健全废旧物资回收网络,鼓励净菜上市;推广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鼓励压缩式、封闭化收运,提高运输效率;加强科技攻关和技术集成,选用适宜的处理技术和装备;积极探索多元处置新路,推广适宜的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及资源利用技术。
结束语
“十一五”是我国未来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既面临难得机遇,也存在严峻挑战。因此,我们应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工作,开拓创新,确保实现城镇环境卫生“十一五”规划的目标,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建立我国城镇环境卫生体系,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