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和黑龙江等3省。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河北、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和海南等10省、直辖市。
中部地区:包括湖北、河南、山西、湖南、安徽和江西等6省。
西北地区:包括内蒙古、陕西、新疆、甘肃、宁夏和青海等6省、自治区。
西南地区:包括广西、四川、重庆、云南、贵州和西藏等6省、直辖市、自治区。
(五)规划年限
规划年限为2006~2010年,规划基准年为2005年。
(六)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
2、《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0号),2000年5月;
3、《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第27号令,1993年8月;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006年3月;
5、《中国城乡环境卫生体系建设》(建城[2006]13号),2006年1月;
6、《建设部关于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场站建设运营监管的意见》,(城建[2004]225号),2004年12月;
7、《关于组织编制“十一五”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05]666号),2005年4月;
8、《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报》(2005年);
9、相关环境卫生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等。
三、现状及预测
(一)环卫作业现状
1、生活垃圾
(1)产量和性质
“十五”期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逐年上升,垃圾清运量共增加3783万吨,平均每年增长率约为4.2%。2005年全国生活垃圾清运量为15602万吨,其中:东部地区为6678万吨,东北地区为2474万吨,中部地区为3489万吨,西南地区为1470万吨,西北地区为1492万吨。东部、东北、中部、西南和西北各地区清运量所占比例分别为42.8%、15.9%、22.3%、9.4%和9.6%。
当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的突出特点是含水率高,一般为45%~65%;热值低,一般在4200kJ/kg左右;有机成分高,厨余类有机生活垃圾部分约占40%~60%;垃圾中可回收成分低,约占10%~25%。生活垃圾成分受季节、地理、经济发展状况以及燃料结构等影响较大,例如:气化率低、经济生活水平低的城市的生活垃圾热值低、煤灰等成分相对较高;而气化率高、经济生活水平较高的大中城市的生活垃圾的热值相对较高,煤灰的含量较低;南方的城市垃圾中有机物的含量较高,基本上在40%~75%之间;经济生活水平和消费水平较高的东部地区生活垃圾的易回收的废品含量也较高。
(2)收集和转运
目前我国仍以混合垃圾收集运输为主,基本做到日产日清,许多城市以分散非压缩式方式转运。随着垃圾成分的变化和转运技术的提高,开始由非压缩式转运向压缩式转运、开敞式转运向密闭式转运、分散转运向集中转运方式发展。
2000年,建设部确定了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南京、厦门、桂林等八个城市作为试点城市,开展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工作。目前这些试点城市在分类收集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建设部根据试点情况制订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等标准,其它部分城市根据标准也在积极探索符合自身特点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形式和方法。
(3)处理处置
截至2005年底,全国661个设市城市中建有各类生活垃圾处理场479座,处理能力为25.7万吨/日,集中处理量为8108万吨,集中处理率为51.97%。其中:生活垃圾填埋场365座,处理能力21.3万吨/日,处理量为6924万吨;生活垃圾堆肥厂46座,处理能力1.18万吨/日,处理量为345万吨;生活垃圾焚烧厂66座,处理能力3.22万吨/日,处理量780万吨。填埋、堆肥和焚烧的处理能力所占比例分别为85%、5%和10%。
从地域空间分布来看,东部地区各类生活垃圾处理场225座,处理能力13.7万吨/日;东北地区处理场47座,处理能力2.89万吨/日;中部地区处理场96座,处理能力4.21万吨/日;西南地区处理场73座,处理能力3.17万吨/日;西北地区处理场38座,处理能力1.81万吨/日。东部、东北、中部、西南和西北各地区处理能力所占比例分别为53.1%、11.1%、16.4%、12.3%和7.1%。
2、城镇粪便与公厕
(1)粪便清运
“十五”期间,随着城市人口的增长我国城市粪便清运量呈逐年上升趋势,粪便清运量累计增加了1108万吨。2005年全国城市粪便清运量达到3937万吨,全国粪便清运量分布为:东部地区为2084万吨、东北地区为541万吨、中部地区849万吨、西南地区252万吨、西北地区212万吨,东部、东北、中部、西南和西北各地区粪便清运量所占比例分别为:52.9%、13.7%、21.6%、5.4%、6.4%。
(2)粪便处理
“十五”期间,粪便处理设施逐步开始建设和完善,2005年全国城市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量为2843万吨,其中:东部地区处理量为1869万吨、东北地区为226万吨、中部地区为559万吨、西南地区为161万吨、西北地区28万吨。2005年全国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2.2%,其中东部、东北、中部、西南和西北各地区的无害化处理率分别为89.7%、41.7%、65.9%、64.2%、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