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逐步提高公厕服务质量
规范公厕建设标准,逐步提高公共厕所服务质量;依靠科技,提高公厕建设水平,大力发展环保、节水、节能和生态型公厕,水资源缺乏地区应初步建立循环用水的构架;以人为本,加强无障碍厕所(位)的设置,优化男女厕位比例;完善公厕导向系统,规范导向标志标识;储备移动式公厕,提高应急反应能力,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5、加快公厕的建设与改造
综合考虑城市人口和城市建设面积等发展趋势,预计全国至2010年需新建2~3万座公厕。各地应按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进行规划和建设,应充分考虑用地类别和人流密度,完善公厕布局,合理确定公厕等级,以方便公众使用。
“十一五”期间,全国各城市应加速旧厕改造步伐,改造标准按《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二类以上实施,至2010年全国旧厕改造率为52%,其中东部、东北、中部、西南、西北地区城市旧厕改造率分别为95%、38%、45%、88%、55%,计划全国将改造旧厕2.28万座。
(三)城镇保洁系统建设规划
1、提高道路保洁水平
大力发展城镇道路保洁作业机械化,逐步实施道路保洁管理全覆盖,提高中小道路及城乡结合部等区域道路保洁水平,加强道路两侧环境卫生责任区保洁制度管理,开发中、小型道路机扫、冲洗设备,发展技术先进的冲洗、除雪、除污等专项保洁机具,注重节能和节水。
2、加强水域保洁管理
“十一五”期间,建立健全城镇水域保洁管理体制;完善与水域保洁相关的各项法律,制定城镇水域保洁专项规划;保证水域保洁的人员、设备、码头岸线、各项资金的正常投入。
3、协调保洁水平发展
在提高中心城区保洁水平的同时,大力提高城乡结合部和旧住宅小区的的保洁水平,解决环境脏、乱、差的问题,使城乡保洁水平均衡发展;在提高道路保洁水平的同时,逐步提高水域、居住区、建(构)筑物清洗、机动车车容、公共设施等的保洁水平,使城镇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得到全面改善。
(四)环境卫生管理规划
1、更新理念,实现环境卫生长效综合管理
从管理的体系架构、法制建设、目标设计和手段运用上更新理念,确立政府、企业、公众多元参与管理和监督体系,坚持执法与监管相统一,体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相协调,强调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并用。采用多种管理方式、管理手段,实行分级分权的综合管理。
2、完善规划,构建城市环境卫生体系
逐步建立和完善环境卫生专业规划体系,结合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加快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的编制,所有省、自治区编制完成城乡环境卫生总体规划,地级以上城市完成环境卫生专业规划,50%的县级市完成环境卫生专业规划。通过构筑环境卫生治理和管理的政府行政体系、市场运行体系、社会参与体系和突发事件应急体系等四大体系,基本建立起城市环境卫生体系,加强对市容环境的综合整治和环境污染的治理,促进城乡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
3、深化改革,推进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
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建设,落实配套政策。理顺政府和行业管理体制,加快环卫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步伐,深化垃圾处理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制定垃圾收费管理办法,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征收手段,全面推行垃圾处理收费政策。优化投资结构,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渠道投融资体系。实施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制度,完善技术、设备、咨询、设计、施工、监理等的市场准入制度。加强政府监管,保障环卫产业化健康有序地发展。
4、依靠信息,建立环卫基础数据与安全系统
制订科技信息发展战略规划,加强固体废物的基础数据采集和统计工作,建立和完善环卫行业专业基础数据库,整合管理信息资源,大力推进市容环卫行业信息资源共享,完善环卫与安全信息、应急监控和预警体系,建立环卫数字化指挥系统,提高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水平。
5、发展科技,提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加强全国环境卫生科研队伍的建设和管理队伍的业务培训,推进重点领域的技术进步和关键技术攻坚,提高技术、装备水平。按照科技创新的原则,从垃圾的分类收集、处置到资源化进行系统集成,加强垃圾处理适用技术的开发与评估加强科技示范的引导作用,建立示范工程。
(五)投资估算
1、投资估算
规划“十一五”期间全国城镇环境卫生固定资产总投资约为1115亿元,其中:
(1)新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516亿元;
(2)不达标处置设施治理73亿元;
(3)转运设施与收运系统建设155亿元;
(4)餐厨垃圾处理示范工程3亿元;
(5)城镇粪便处理设施8.4亿元;
(6)公共厕所新建与改造113亿元。
2、资金来源
本着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十一五”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资金以地方投入为主,中央根据不同地区的特点给予适当的补助。
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前提下,各地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资金筹措方式,以政府投入为主导,以多种形式吸收社会资本,实现投资渠道多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