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关于CDM 汇项目与发达国家温室气体减限排
由于汇项目获得的每一吨碳汇意味着发达国家在其承诺的减排份额中少减排一吨碳,或者说发达国家可以多排放一吨碳。如果CDM 汇项目的额度得到全部实现,将使发达国家在能源和工业部门的实际减限排效果降低1%。但是,“马拉喀什协定”已经将造林和再造林纳入第1承诺期的CDM 项目活动,由于其成本远低于减排项目,受到多数发达国家的欢迎。
5.5关于我国碳汇额度问题
根据“马拉喀什协定”第17号决议的规定,各国使用的CDM 造林和再造林项目的碳汇总量不能超过其基准年排放量的1%乘以5(UNFCCC,2001a),除美国以外,允许的CDM 碳汇量约为每年3300万吨碳,若按每公顷碳汇30~50吨碳计算,全球CDM 造林项目潜力约330~550万公顷,相当于我国目前一年的造林面积,约占我国2001-2020年规划造林面积的6%~10%。
此外,目前我国能力建设有以下几个方面缺陷需要克服和完善:如没有一个系统的国家能力建设行动规划去促进和协调能力建设活动的开展,能力建设的对象和目标不明确,缺乏进行国际交流的网络和渠道,不了解国际温室气体市场的发展,缺乏进行清洁发展机制宣传和教育的网络和渠道,缺乏能提供CDM 项目开发技术支持的机构等。
6.对我国实施清洁发展机制(CDM)的建议
鉴于对我国实施清洁发展机制的SWOT分析及难点分析和全球层面上CDM的运作管理与执行机构设计框架参考,我对我国实施清洁发展提出以下建议:
6.1积极开展CDM 研究
CDM作为一种国际环境与经济合作模式,属于新生事物。CDM 的运作涉及复杂的环境、经济、管理、技术、法律等问题,为了实现CDM促进可持续发展的目标,需要对该机制进行多学科、多层次的研究。近两年德国、瑞士、荷兰、加拿大、日本等国家和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联合国环境署等国际机构与我国一些政府部门和科研机构等合作,在电力、钢铁、化工、交通等行业开展了实施CDM 的可行性研究和能力建设项目。总体来看,国内有关的研究成果还较少,需要对CDM 的运行机制、我国实施CDM项目面临的问题、CDM 与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等一系列问题进一步开展研究,为我国制定有关政策奠定基础。
6.2制定CDM项目管理制度
为了实现通过CDM项目促进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我国应根据《京都议定书》和《马拉喀什共识》以及其他缔约方会议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国经济发展和环境问题的具体情况,制定实施CDM项目的原则和审批标准与程序。有关管理标准和程序应科学、公开、透明,既保证管理目标的实现,又避免给项目参加方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根据规定,自2000年开始的清洁发展项目所获得的CER即可用于履行附件一缔约方排放控制义务的需要。尽早制定我国相关管理规定,有利于我国CDM项目的及时启动,抓住利用外资促进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机遇。
6.3搞好国内CDM机构建设
6.3.1要确定我国的CDM 指定国家管理机构
我国于1990年成立了由l3个部委参加的国家气候变化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气象局。1998年机构改革后,该机构更名为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由外交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前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科技部、财政部等l3部委组成,办公室设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地区经济发展司。应根据规定明确我国CDM 主管机构,并向CDM 执行理事会做出通报,便于国内有关CDM工作的推进和国际合作的开展。我国的CDM 主管机关,要在《京都议定书》生效后负责领导全国CDM 利用工作并审批具体CDM 项目。由于CDM项目涉及环境、技术、经济、法律等多个领域,需要有一批相关领域的专家从事管理和审批工作。
6.3.2根据《马拉喀什共识》建设一批有资格的指定运营实体
指定运营实体在CDM项目运行中担负着审定项目设计文件、对经监测实现的温室气体排放减少进行核查和核证等重要职责。指定运营实体由CDM执行理事会认可、缔约方会议指定。2002年8月1~3日召开的执行理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开始受理运营实体的申请。国内符合条件的单位应积极向执行理事会提出申请。
6.3.3加强为CDM 项目服务的中介组织的建设
CDM项目的设立和运行,离不开有关的咨询、会计、法律、经纪等中介机构的参与。加强相关中介机构的能力建设,一方面为CDM的顺利运行提供必要支持,另一方面为这些机构拓展市场创造机会。CDM作为控制温气排放的灵活机制,将是一种长期的制度安排,其蕴含的商机不容忽视。
6.4向产业界做好CDM的推荐
对绝大多数中国企业来说,CDM是一个陌生的概念。CDM项目的外国投资将主要来源于发达国家目前或将来承担温室气体排放控制任务的企业,这些企业通过在中国投资CDM项目,降低本企业履行排放控制义务的成本。其他的金融或商业机构也会投资于CDM项目,这些机构虽然本身没有控制温气排放的义务,但期望从国际温气排放交易中获利。绝大多数CDM项目都将通过与国内企业进行商业合作的方式进行。CDM项目的成功运作,不仅会产生国际国内环境效益,而且能为项目参与方带来可观的经济利益。CDM产生的CER的市场价值将提升项目在经济和财务方面的可行性,拓宽国际经济合作的互利基础。加强对CDM的宣传推广,让企业界增加对CDM 的了解,有助于有关企业拓宽思路,增加利用外资的渠道,引进有利于环境的先进技术,为保护环境和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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