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2.2.1.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红庙村、青石桥村,以及填埋场办公区。
2.2.2.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监测及结果可知,项目各监测点位监测指标SO2、NO2及PM10均可以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浓度限值。项目各监测点位NH3和H2S监测值均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卫生设计标准》(TJ36-79)中的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一次最高允许浓度限值。
2.2.3.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
(1)施工机械、车辆的燃油废气
各类施工机械、车辆的燃油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SO2、NOx、CO和烃类等。这些污染物均为无组织排放,项目施工期短,排放量少。
(2)臭气
臭气污染源主要为垃圾堆体整形作业过程中产生的臭气,以及填埋气导排系统施工过程逸散的臭气。垃圾填埋单元在自然发酵过程中有机物发生分解,放出恶臭气体,主要成分为H2S、NH3等。项目修坡整形过程中,开挖翻动垃圾时,将扰动垃圾结构,会加速恶臭气体的释放,产生的瞬时臭气较大,毗邻垃圾场的道路上的行人可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为减轻施工臭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议修坡整形控制一次施工作业区域,施工完成后立即进行覆土作业,尽量减少臭气影响时间。同时合同安排填埋气导排系统的施工时段,尽量通过导气竖井将填埋气导出排空,减少臭气的无序排放。
(3)粉尘
粉尘主要来自场地平整、堆体整形、覆盖工程中产生的大量扬尘,建筑材料的运输、堆放会产生扬尘,属无组织排放,其排放量与气象条件有关,当气候干燥,有较大风力时,扬尘较大。
2.2.4.封场后环境空气影响
本项目填埋场气体70%经收集后送往填埋气发电厂发电,在填埋气发电厂停运情况下,本项目填埋场气体仍可通过收集管道送至填埋气发电厂排空燃烧,不会对环境产生显著影响。根据预测结果可知,填埋气产生量最大时无组织废气污染物H2S、NH3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主要污染物NH3、H2S、SO2、NOX最大落地浓度预测值均未超标,对周边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2.2.5.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间施工扬尘、各种机械设备运作尾气以及垃圾堆体整形作业过程中产生的臭气,将对本填埋场周围的大气环境产生影响,应采取以下措施:
①优化施工期运输线路,尽量避开或远离居民点、学校、医院等敏感点。
②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建筑材料轻装轻卸,车辆出施工场地前尽可能清除表面粘附的泥土。
③施工建设时,运送土石料、水泥等的卡车不得超载,土石料装料高度不得高于车厢边缘高度,后车厢还应盖以帆布,以防止土石料泄漏及扬尘,增加道路路面土石粉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