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现场会,是继2016年12月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电视电话会议之后又一个十分重要的会议,主要目的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交流经验,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这次会议是一个总结会、经验交流会,也是一个再动员、再安排的推进会。上午,我们现场观摩了南乐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情况;下午,南乐、济源、兰考、汝州、长垣、西峡等6个县(市)分别介绍了各自的工作经验和好的做法,大家相互交流、相互借鉴,很受启发。刚才,志扬同志总结了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推进情况,并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卢英方副司长作了一个很重要的讲话,虽然讲话时间不长,但分量很重,给我们介绍了全国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的总体进展情况,对我省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指导意见。希望与会的同志很好地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就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责任感
(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确定了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定位为战略目标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中央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顺应农村发展形势所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既是一项全局性的工作,也是一项惠及人民群众的民生工程。然而,受各方面因素影响,城乡之间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收入水平差距都很大,可以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主要在农村,一是贫困人口脱贫问题,二是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问题。在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道路上,这两个问题我们要同步解决,一个不能落、一个不能少。在这个问题上,大家一定要有一个清晰的判断。当前,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还有3年多的时间,我们的工作任务非常艰巨、非常繁重,我们必须站在强化“四个意识”的高度,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以更大的决心,下更大的力气,全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得到落实。
(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是农业农村农民发展的内在要求。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持续推进,农民的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城乡差别越来越多的体现在居住环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差距上,农民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特别是对农村垃圾、污水治理的企盼更加强烈。大家一定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必须干的,是必须落实好的,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这项工作都有明确的指示和批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环保不光属于城市,不能嫁祸于农村,务必及早治理。要因地制宜搞好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尽快改变农村许多地方污水乱排、垃圾乱扔、秸秆乱烧的脏乱差状况,给农民一个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李克强总理也明确要求,“统筹规划,因地制宜,有序推进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以垃圾、污水为重点加强环境治理,不断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使农村居民安居乐业。”大家可能都有一个共同的体会,过去农民关心家里有没有、东西够不够,现在关心村里好不好、环境美不美,无形之中他们在和城市比,不像过去只比吃穿,现在要比环境。因此,加快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改变农村“脏、乱、差”的现状,是对广大农民热切期盼的最好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