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要加大资金投入。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一个绕不过的坎,就是钱的问题。一是省财政要积极争取中央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增加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投入。市县两级政府要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形成合力”的要求整合相关专项资金,加大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二是要多渠道筹集社会资金用于设施建设和运营,变一次性集中投入为多次分期投入,减轻财政压力。要推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此进行了大胆探索,支持宇通集团联合省财政厅、部分银行成立了省城镇环境卫生发展基金(规模75亿元),以股权和债权方式提供资金支持,或采取PPP模式引入社会资金,在全省范围内提供环卫市场化运营服务,努力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处置体系全覆盖。三是探索建立农户交费制度,鼓励农户缴纳卫生保洁费用,增强农户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责任意识。在这方面刚才有几个市县在发言的时候也提到了,从长远来看,建立财政补贴、农村集体经济补助与农户付费合理分摊机制,势在必行。
(五)要加强舆论引导。村民是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主体和最终受益人。如果没有充分激发村民的参与积极性,得不到村民的拥护,任何行之有效的处理模式也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必须发挥农村熟人社会的特点,各自扫好“门前雪”,做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引导,打一场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人民战争”。我们必须做好宣传发动,让广大干部群众真正了解、支持、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对好的经验、做法、典型人物事迹要予以重点报道,对治理工作推进不力、农村环境仍然存在“脏乱差”的负面典型进行曝光,着力营造人人珍爱环境、保护生态的良好氛围。
(六)要强化督导检查。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中之重。根据国务院要求和统一部署,到2018年底,全国2/3省份要通过国家达标验收。届时,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对后进省份,要加强督导检查力度,必要时还要启动约谈。根据我省目前工作进度,2017年年底,10个直管县(市)要率先通过省级验收;2018年,省辖市三分之一的县(市)要通过省级达标验收;2019年底,我省必须通过国家的达标验收,这是硬指标,必须完成。《河南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达标验收办法》已经印发,下一步要依据这个办法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群众满意度低、工作排位靠后的县(市),要进行约谈和通报。需要强调的是,验收不是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终结,而是长效管理的开始,务必要开展回头看,防止反弹。各地也要建立相应督导考核机制,切实推动工作落实。
刚才,志扬同志提到还有6个市县在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工作方面,还存在体制机制不畅、工作推诿等问题,工作仍由不同部门牵头负责,有的是住房城乡建设,有的是城管,有的是农办。在这里,我重点强调一下:责任部门要上下对应、上下联动,尤其在市县两级上,责任部门要统一起来,否则工作很难推进。会后,请各市县进一步明确农村垃圾污水治理的责任部门,落实各级责任主体,并于7月31日之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