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从2012年全面起步。襄阳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创建“美丽家园、清洁乡村”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13﹞26号)文件精神,把“整治村庄环境、建设美丽家园、促进生态文明”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按照《湖北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2011—2015)目标任务,通过发挥我市环境保护产业优势,推进生活垃圾发电和水泥窑协同处置,构建了一条城乡生活垃圾从分类、收集、清运、预处理到无害化处理的产业链条,探索出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襄阳模式——六大链条”处理机制,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一、工作进展及主要成效
(一)工作进展
2016年,各地加大垃圾终端设施建设力度,以乡镇压缩中转站建设为重点,大力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无害化”治理有可靠的载体,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已形成较为完善的封闭系统。目前,村级垃圾清运设施实现了全覆盖,市区城区、襄州区、南漳县农村生活垃圾运至襄阳恩菲垃圾焚烧厂处理,老河口市农村生活垃圾运至葛洲坝老河口水泥窑协同处理,枣阳市、宜城市、谷城县、保康县农村生活垃圾分别运至当地垃圾无害化处理厂进行填埋。所有县(市)区均组建了乡镇垃圾清运公司;襄阳市城区及襄州区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南漳县、枣阳市、宜城市、老河口市城乡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保康县、谷城县卫生填埋率达到95%以上。
(二)主要成效
1.组织发动有力,实现垃圾治理全覆盖
一是成立专门机构。各县(市)区按照襄阳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垃治办”)的统一部署,及时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了牵头单位,开展了日常工作。二是培育垃圾处理产业市场主体。鼓励各地打破行政区划,建立市场化运作机制,建设区域性的大型焚烧和水泥窑协同处置设施,提高垃圾处理能力。同时,支持技术革新,出台优惠政策和奖励政策,对技术创新、工艺创新、体制创新等单位进行奖励。三是提高镇域全域垃圾治理比例。根据县域生活垃圾治理规划,各乡镇加大投入,逐步配套完善环卫硬件设施,改善保洁人员的待遇,提高管理水平,加大镇域垃圾无害化处理比例,实现城乡垃圾治理统筹。
2.体系建设到位,建立日常管理新常态
一是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市垃治办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了谷城县五山镇堰河村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方面的成功经验,要求各县(市)区在向谷城县五山镇堰河村学习的同时,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各地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长效管理机制。二是稳定清扫保洁队伍。落实保洁经费和人员。各县(市)区以红头文件形式要求乡镇、村、组配备保洁员,并确保工资待遇福利。完善保洁机制。明确各级保洁员的工作职责、工作区域、工作标准,保洁频率,建立成熟的分级保洁制度。完善垃圾处理机制。明确垃圾收集转运职责,村保洁员将户垃圾收集至村垃圾收集转运点,镇转运员负责将村垃圾转运至镇垃圾中转站,镇统一将中转站垃圾运至县(市)区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县(市)区进行垃圾无害化处理或运至襄阳市焚烧发电厂。三是认真推广试点经验。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我市按照“全域规划、科学布局、适度超前、分步实施”的工作方针和“一年试点启动、两年全面铺开、三年成效显著”的总体思路,制定了襄阳市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并在全市全面展开。为了做好该项工作,从2015年上半年开始,我市在谷城县开展农村生活农村无害化处理试点,选择具有代表性的盛康镇和庙滩镇进行先行先试。同时,市垃治办根据盛康镇和庙滩镇工作实际,制定了两镇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并在原有的工作基础上对垃圾无害化处理的流程、责任、资金、设备、机制、考核等六个关键环节作了认真研究,明确了各个阶段和环节的工作细则,形成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襄阳模式”,目前,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已建立长效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