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治理成效明显,改善美丽乡村新面貌
一是开展明查暗访。2014年下半年,我们对全市的农村垃圾治理基本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和暗访,通过对全市78个乡镇调查(每个乡镇选了五个行政村),对农村(镇区、行政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机制建立、资金来源、保洁员配置、垃圾收运设施配置以及管理机构情况等有了初步了解。特别是从2016年第三季度开始,我们加大了明查暗访力度,每月对各县(市)区乡镇进行一次垃圾暗访,对垃圾治理情况进行了拍照记录。二是积极推广PPP模式。目前,我市老河口仙人渡、谷城县庙滩等大部分乡镇在生活垃圾治理中采取了政府购买服务,将生活垃圾承包给保洁公司和个人进行管理,乡镇政府进行考核,降低了治理成本,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樊城区、襄州区正在与北京润泽公司洽谈城乡垃圾一体化承包。三是扶持保洁公司。各县(市)区正在扶持培育农村保洁公司,吸引更多的公司投入资金参与竞争,形成一个良好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环境。
二、主要做法
(一)及时出台文件,认真编制规划
1.成立领导小组。2013年1月,市政府出台了《襄阳市城乡垃圾处理实施细则(试行)》(襄政办发〔2013〕4号)文件,成立了城乡垃圾处理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任组长、副组长,市委督查室、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市农委、市建委、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旅游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文件中明确了其它各部门相应的职责。2014年7月,根据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新形势,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此项工作由市城建委牵头。随后,市城建委及时召开党委会议,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作为一项日常工作常抓不懈。2015年4月,市政府办公室及时调整了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办公室改设在市城建委。由市建委、市城管局共同牵头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2.编制行动计划。2015年5月,市垃治办印发了《襄阳市城乡生活垃圾统筹治理实施方案》、《襄阳市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四年行动计划路线图》(2015-2018)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目标任务、努力方向及治理效果。2016年10月10日,市政府办公室又出台了新一轮《襄阳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三年(2016-2018)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3.编制垃圾治理规划。按照省住建厅的要求,我们督促各县(市)区进行了县域生活垃圾治理规划编制工作,要求客观分析评价垃圾处理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科学预测生活垃圾产量和结构成分,因地制宜选择垃圾清运、集中处理方式,综合布局垃圾处理设施,提出建立长效机制的对策措施。同时,将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化,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补助资金。
(二)多方筹措经费,破解资金难题
1.争取建设资金。主要由乡镇财政主导,襄阳市、各县(市)区两级财政以奖代补为辅方式筹措,并要求尽可能利用社会资金进行乡镇压缩中转站和垃圾处理场建设,认真探索多元化筹资方式。
2.筹措运营经费。采取乡镇投入,县财政补助、村民自筹,企业赞助,社会捐赠的方式多方筹措。县(市)区、乡镇两级财政每年必须安排足够的资金预算,专门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具体资金来源可采取:县(市)区财政投入40%,乡镇、村投入40%,农户分担20%。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推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要求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居民应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同时,各地物价局对收取的费用加强监管,实行专款专用,定期公布资金使用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