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硬件设施建设滞后,离省市垃圾治理标准差距较大。治理专项资金不足。目前,每年用于村、镇的垃圾治理资金较少,主要靠各县(市)区财政、乡镇财政投入,而乡镇财政占大头,且部分乡镇的财政收入有限,导致部分村、镇垃圾治理环卫设施建设不完善,垃圾治理工作运行困难,效率低下。襄阳市在“三万”活动为各县(市)区配备的环卫设施,已远远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如垃圾中转站修建缓慢,垃圾箱、垃圾桶投入不足等。对原有垃圾池的修缮、清洗不及时,还存在焚烧垃圾等痕迹。
4.垃圾集中整治不彻底,公共环境卫生仍然较差。大部分乡镇、涉农街道办事处环境卫生、环境面貌有了较大改观,但是田间地头、道路沿线、村内空地、河塘沟渠等区域积存陈年垃圾、白色垃圾。农户房前屋后乱牵乱挂、乱堆乱放、乱倾乱倒、直接焚烧垃圾现象依然存在,环境卫生状况依然较差。
5.软件资料收集零乱,档案不规范不齐全。部分乡镇、村没有按照市垃圾办工作考评标准要求对软件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工作台帐、会议记录、规章制度、考核机制等未分类收集、整理、归档和装订。
(二)下一步打算
1.治理范围全覆盖。按照新一轮《行动方案》,认真落实省、市有关指示要求,全市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健全保洁机制,在巩固现有成效的基础上真正实现全覆盖,做到清运全覆盖、保洁全覆盖、处置全覆盖、检查全覆盖。
2.资金保障常态化。《行动方案》中,襄阳市级财政每年安排1260万元奖励资金,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推动较好的前三名和进步最快的县(市)区进行奖励。同时,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列入各级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一定的环卫设施经费进行项目建设,并落实日常管养经费,确保高效运转。
3.工作机制再创新。一是大力推广PPP模式运营。在确定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上,各地要根据山区、平原乡镇等不同情况开展多种处理模式。要大力推广谷城县庙滩镇、老河口市仙人渡镇PPP运作模式,将县(市)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保洁服务通过公开竞标,承包给几个专业的公司,从而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二是通过省级验收。按照省垃治办要求,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县级垃圾治理全域验收,要求各市、州所有县(市)区在2017年底之前必须通过省级验收。市垃治办将在2017年6月底之前进行市级初验,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力争一次通过省级验收。
4.考核通报更严厉。一是继续落实市级每季度、县级每月、乡镇每周、村每天进行一次考核,并将市级、县级考核结果在《襄阳日报》、《襄阳晚报》、襄阳市政府网站、汉江网上公示。二是加大明查暗访力度,不定期对各乡镇进行暗访,抽查各乡镇、村的治理成效,进行曝光。三是年终实行绩效考核,凡对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不重视,考核不达标,资金无保障的县(市)区,市垃治办将向市政府建议,取消其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同时,利用省、市垃治办开展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争先创优评比活动来推进各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争取今年再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