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利用证券市场
证券市场是以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为信用媒介,开展筹、融资活动的市场。股票无须还本且没有固定回报要求,可有效地增加发行企业的自有资本,降低负债率。债券尽管有还本付息的限制,但在筹集数量大、期限长的资金方面有自己独到的优势。投资基金是汇集不特定多数但有共同投资目的的投资者的资金,委托专门机构进行投资,借以降低风险提高收益的一种制度。一旦投资基金青睐某一行业,将极大地促进该行业的发展。也正因为如此,几乎所有的行业都十分重视取得证券市场的支持。环保行业也不例外。北京市的生活垃圾处理企业可以结合自身的特点和实力,正确定位,尽可能创造条件参与环保资本市场运作。其一,如果业务规模较大,技术发展成熟,对资金需求量较多,可争取在沪深证券交易所发行A股募集资金,积极寻求适度规模的资本扩张;其二,对于环保技术先进、资源再利用率高、未来预期收益较好的中小型生活垃圾处理企业,可寻求在条件相对宽松的海外创业板上市。例如在香港,申请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并不要求其盈利,只要概念好,资本市场能接受,有两年以上的业务记录均可提出申请;其三,对于大型垃圾处理厂,可以考虑以政府收取的排污费和卫生费作为还本保证,发行收益债券。由于收益债券的发行者只承担还本责任,利息多少视收益情况而定,对投资者来说难免缺乏吸引力。因此,可考虑面向单位发行,并明确其购买义务,建立全民参与、社会共同承担生活垃圾处理责任的新机制;其四,设立环保产业投资基金,实现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的有机结合。该类基金的设立,可以由市环保投资机构出面组建,也可以由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出面组建。为扩大影响,增强对潜在投资者的吸引力,应加强宣传力度,强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风险小、收益稳定、资源化潜力大等特点,吸引居民踊跃参与,壮大基金规模。
6.建立完善合理的垃圾税费收取制度
城市生活垃圾产业的收入应由服务收费、废物资源化产品销售收入和政策性补贴三部分组成。由于城市垃圾处理具有典型的公益性质且投入多、收益少,决定了政府的政策性补贴不可缺少,尤其是在垃圾产业发展的初期。在其他两种收入来源中,可回收废品和资源化产品的销售受处置技术和市场影响较大。如有色碎玻璃的回收由于建筑行业对其需要量的减少而锐减,垃圾卫生填埋场因无资源产品,只有靠服务收费。同时由于城市垃圾产业公益性的特点,应根据“谁排污、谁付费”的原则,实施居民生活垃圾按户或按量收费的办法,逐步推进生活垃圾限量排放、超量加价收费制度。收费标准可由地方政府在中央政府的监控下,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公众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遵照一定的法律程序制定,并且每隔一段时期定期调整。从北京目前的情况看,现行的收费标准尚属合理,关键在于加大征收力度。为保证收费效果,政府可委托居委会、物业管理公司代收,并通过所收费用给予不同的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和有关企业以相应的政府补贴,以增加行业吸引力。市、区(县)财政部门应支持生活垃圾处理价格按企业核算成本,编制行业指导价。纯公益项目,由政府出资,按标的价和任务量来保证经费的核拨。对准公益项目,政府可适当补贴,按任务量和补贴价来保证经费的核拨。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可考虑开征环境税试点。环境税在国外早已有之,如荷兰,即根据每个家庭产生垃圾的数量来征收垃圾收集税。从我国情况看,环境税的改革也已经提到了政府的议事日程,国内一些单位从不同角度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应用研究,提出了开征环境保护税的具体方案。北京市作为我国的首都,可以先行一步开展试点。目前可在消费环节或其他环节单独开征生态税,对包装材料、含磷洗衣粉、消耗臭氧化学品等开征污染产品税,对二氧化硫等开征污染税,以提高公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社会责任,增强政府对环境保护的宏观调控能力。
7.吸引外商直接投资
外商直接投资与国外优惠贷款不同,它不仅可以直接利用外国的资金,还可吸引外商直接参与经营管理,在增加资金来源的同时学习和借鉴国外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自2001年11月我国加入WTO之后,随着贸易壁垒的大幅消除,中国对外商的吸引力进一步增强。为了指导外商投资,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布了有关文件,将外商投资项目分为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四类,在鼓励类项目中,把“属于综合利用资源和再生资源以及防治环境污染的新技术、新设备”项目列为第一大类。其中重点包括城市废气、废液、废渣综合利用,废塑料再生处理设备、资源再生及综合利用技术,环境污染治理工程及治理技术等。目前我市现有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备或已经陈旧,或急需更新,而国外进口设备又太昂贵,因此,为减少资金占用,可在认真比较选择的基础上,与国外生活垃圾处理专用设备生产厂家合作,让对方用设备入股或租赁,以充分发挥各自在技术、资金、人力、资源、管理、销售方面的优势,提高市场竞争能力,获取更大经济效益。当然,在谈判过程中,必须提高警惕,避免一些不法厂家用不成熟、脱离实际的高新技术或根本不适合我市垃圾特性、经济承受能力的垃圾处理或资源化技术与我们合作。引进技术应以提高我市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水平、增强自身开发能力为起点。
注释:
[1]所列数字是根据北京市垃圾渣土管理处提供的资料整理。
[2]BOT是建设-经营-移交的英文缩写,是吸引其它资金参与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的有效手段。
[3]北京市环保局网站:www.BGEPB.GOV.CN,2003年6月15日。
[4]TOT是移交-经营-移交的英文缩写,意思是:政府以收取租金的方式把已建设好的项目交他人经营若干年后再收回来。这样可以聚集建设资金并提高经营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