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徐州振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干混砂浆、混凝土制品生产及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9年8月9日-2019年8月15日
联系人:梁坤
联系电话:0516-67765769
邮箱:snhbsp@163.com
通讯地址:睢宁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2212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徐州振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干混砂浆、混凝土制品生产及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项目 |
建设地点 |
徐州市睢宁县邱集镇王林工业区 |
建设单位 |
徐州振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南京向天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受理日期 |
2019年8月9日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
见附件 |
项目概况 |
建设项目名称:徐州振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干混砂浆、混凝土制品生产及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徐州振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徐州市睢宁县邱集镇王林工业区,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 项目性质:新建 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0万元 占地面积:26720m2 总建筑面积:17000m2 工作制度:干混砂浆及混凝土生产线年工作天数300天,实行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年工作天数300天,实行二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职工人数:职工定员35人。 经营范围:新型建材研发;干混砂浆、湿拌砂浆生产、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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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废砖瓦、建筑垃圾、废料和沉淀池泥沙等,上述固体废弃物应及时妥善处理,如处理不当,将成为扬尘源,对周围环境将产生一定影响。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实行标准施工,施工结束后将建筑垃圾能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运至环保指定地点处理。其次,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也要收集至指定的垃圾箱(筒)内,定期清运。 项目施工期的排水主要是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该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主要含泥沙量较高,若直接排入污水管网,影响较大。应在施工现场设置沉淀池1座,有效容积为10m3。废水沉淀处理后,上部清水可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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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文件 |
徐州振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干混砂浆、混凝土制品生产及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项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的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