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污染防治设备妥善操作
掩埋场于露天操作运转过程中,易产生空气污染物(恶臭、气状污染物、落尘、悬浮微粒等)、水污染(垃圾渗出水排放至承受水体)、噪音(行驶车辆、操作设备)、环境卫生(蚊蝇孳生、鼠类繁殖、弃犬觅食)等污染因子,易散布于自然环境中。为预防公害,必须加强场址管理及污染防治(制)设备妥善操作,以发挥其应有功能,减轻对自然生态破坏及负面冲击。
七、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及训练
掩埋场操作为综合且复杂之专业技术,包括:废弃物堆栈、掩埋场覆土及压实、废(污)水处理设备操作、甲烷收集管网铺设衔接等,宜雇用具环境工程相关知识人员现场操作,以维持场址正常运转。避免意外灾害发生并加强巡查场区周界设备,避免遭恶意破坏或任意倾倒废弃物,污染环境。此外,现场操作人员应以积极主动态度,不定期参加专业受训及讲习,以吸收新知;或相互实务观摩,交流实际经验等方式,逐步提高操作操作人员素质,有效管理掩埋场。
八、紧急事件处置
掩埋场潜藏各危害不确定因素,亟需及时处理,具紧急应变处理能力,以备随时处理突发性事件。实时处理避免灾情扩大,造成事业单位财产或人员伤亡。其成员应多为掩埋场相关设施维修处理及医护主管和承办人员,经由定期或不定期演练,使每位成员了解本身职责、学习相互支持合作。于实务演练中学习,以对于紧急事故发生时能有效防止灾害扩大并迅速改善,避免人员财物损失。
九、环境质量监测
为了解周围环境状况,于掩埋场址营运施工前,对当地空气质量(检测项目如:采样当时风向、风速、天气状况及上下风处之悬浮微粒、硫氧化物、氮氧化物、落尘、一氧化碳、臭氧、碳氢化合物、恶臭污染物、毒性污染物、等)、河川水体水质(检测项目如:水体溶氧量、水酸碱度、化学需养量、生化需氧量、悬浮固体物、铜、锌、铅等具生物累积性或放大性之重金属、总磷等)、环境背景音量、土壤背景条件、地下水质、气候状况等环境质量项目,应依据环保署公告之标准检验方法办理,完成检测报告。
另于营运中和封闭掩埋停止废弃物进场后,亦应定期检测相同项目,以比较开发行为对环境污染程度,并谋求改善策略,以降低环境冲击和减轻污染负荷。
十、未来扩建
卫生掩埋场兴建不易,于规划设计时应考虑未来扩建方案,延长使用年限。无论以增设挡土墙增加容量或分期开发毗邻土地方式,皆应通盘考虑施工方式、经费筹措分配,并预设接合工程和配合措施,以届时能顺利衔接,尽速处理避免缓不济急。例如:以兴建挡土墙方式后续扩充场址容量时,垃圾渗出水之导引管控及污水处理,避免污损墙体;毗邻土地未来陆续开发之先后规划顺序,地目变更、污水管线收集管网处理和垃圾渗出水污染防治设备规模等,皆应有其它腹案或替代方案。
肆、结论与建议
一、慎选适宜掩埋场址
掩埋场规划兴建为大型开发重要工程,除了必须遵循现行环境保护、自然生态、山坡地保育等相关法令规定外,更需现堪调查场址之地形、地貌、水文等自然和人文背景数据,本着尊重自然环境精神,慎选适宜掩埋场址。于积极方面,可运用现有优势,减少人为开发程度,降低成本;于消极面,应避开易发生地震断层带、坡度过陡峭易塌落山坡地、松软砂质地、地下水位过高区、河川流域汇流处等,减少大兴补强工程经费支出。
二、开发规模适当评估
开发掩埋场规模应适当评估,不宜过度理想化,若提出实际无法执行事项时,将造成相当困扰。例如须考虑各防治(制)设备操作负荷范围及功能适宜性,且未来操作和处理效率,并至少需达符合法令规定排放标准。因此不能仅靠单一设备,应整体综合降除反应设备,连接处理污染物质。降低污染程度,减轻对环境负面冲击。
三、落实专业规划执行
掩埋场各期施工营运管理,应由各专业人员规划且需落实执行,方得发挥应有功能,产生效果,以期达到预期目的。尤其各污染防治设备操作运转,攸关污染物质管制降解去除效率,减少对环境危害程度。通常多聘请具专业人士或提供专业训练,以积极态度执行,实时掌握时效,处理突发情况。
四、加强敦亲睦邻推展
为化解当地民众,对于掩埋场操作运转主观上不良印象,除依环保法令规定,设置各项应有的机具,维持妥善运转,避免产生公害污染事件外,且可邀请民众前往现勘,共同监督废弃物堆置及各污染防治设备操作运转情形,同时向其说明作业相关流程;周界空气质量、地下水质、放流水质、土壤等相关检测报告,必须依规定,请经审查核定之检验机构,执行检验且出具正式报告书及检附采样照片,以昭公信并兼具教育民众正确知识,以化解疑虑。将作业过程透明、公开,以实际行动,加强敦亲睦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