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健全街巷、社区容貌长效管理机制
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要求,进一步发挥街道、社区的作用,建立健全街巷、社区容貌长效管理机制。
(一)进一步明确街道、社区的容貌管理职能和工作范围。促进街巷、社区容貌管理。加大对街巷、社区店牌店招管理检查力度,确保街巷、社区店牌店招设置规范、整齐划一,道路顺畅,市场井然有序。街巷、社区主要干道做到无占道经营、无乱搭乱建、无乱贴乱画、无乱钉乱挂、无乱堆乱放、无晾晒衣物等。
(二)按照《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要求,街道所有社区设置“公共信息栏”,以减少街巷、社区、楼道乱贴乱画、乱钉乱挂的行为,减少清理乱贴乱画工作量。
(三)严格街巷、社区容貌管理工作的督查考核,指导区城管局抓好社区楼道乱贴乱画清理试点工作,实行乱贴乱画清理定人、定岗长效管理责任制。
第三节进一步提高城市户外广告管理水平
广告标志设置应当遵循安全、科学、美观的原则,与城市功能、总体布局和环境相协调。市区户外广告设置将会同规划、公安、市政、工商等部门严格按照规划方案要求联合审批,严格查处擅自设置的违法广告。会同公安、规划、民政等部门加强对定点设置标志牌等的管理工作。
广告牌、店牌店招、指示牌等户外标示,应严格按照城市街景规划(设计)要求进行设置。市区临街店牌店招设置要求:同幢建(构)筑物做到底边平、左右齐、挑出尺度一致、色彩调和、整齐划一。标志牌、路名牌、地名牌、门牌和交通指示牌等标志的设置地点及位置应适当,规格、色彩应当分类统一,形式、图案和内容与街景协调,保证文字规范、用语准确,并保持安全、整齐、醒目、完好。
第四节强化城市户外广告安全管理
做好城市户外广告的安全工作。制定防范措施,预防台风、飓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户外广告的倒塌等重大事故。要建立并完善专项应急救护预案,设立应急管理机构,确定责任领导和联络人员。加强对广告经营者和广告主的应急管理知识宣传,在户外广告设置前,城市户外广告管理机构与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要签订《户外广告设置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事项、防灾措施和应急处理预案。要注重对户外广告及其设施的日常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问题。通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应急救护预案,综合运用多方力量,提高综合防灾与应急管理能力。
第五节加强城市夜景灯光建设和管理
制定出台镇江市城市夜景灯饰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宣传和管理力度。制定临街建(构)筑物夜景灯饰设计与方案(效果图)实行网上公布,征求专家和市民意见。加强对市区新建工程的夜景灯饰提前介入按规划方案设置,实行跟踪监管验收工作,不断完善中山东路、解放路、大市口广场、长江路周边、梦溪广场、金山公园、塔影湖周边美化亮化工作,精心策划南徐新城夜景灯饰规划方案,努力提高城市夜景灯光品位和档次。并接入市夜景灯饰控制中心统一管理。市区临街楼宇、广场、景点夜景照明按规划方案进行设置。市区临街楼宇、广场、景点夜景灯光设置工作实行“双百”、“双优”统一管理模式。即:楼宇、广场、景点夜景灯饰设置达100处,无线灯光摇控统一起闭装置100个。政府、供电部门实行电费双优惠。促进市区新建工程的亮化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实施这项工作。
第六节加强清洗行业的规范管理
清洗行业是一个城市颜面工程。加强这一行业管理,为城市提供卫生、清洁的保障。
(一)出台《镇江市市区机动车清洗保洁管理暂行办法》。建设30家室内规范的车辆清洗站(点),规范机动车清洗行业。加油站、新建加油站应将车辆清列入其服务内容之一,设置机动车清洗站。有条件的停车场应将车辆清洗列入其服务项目。城市出入口处建设大型自动化的车辆清洗站2座。有条件的街巷、小区内建设小型室内车辆清洗站。取缔所有的马路洗车场所,确保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洁,道路交通畅通有序。
(二)依据江苏省城市容貌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对城市楼宇清洗管理,对主次干道上的楼宇实行清洗登记造册,对明显有碍城市容貌的,反响较大的要发通知单,限期清洗楼宇。楼宇的清洗应该没有积存的灰尘,必要时可以出新。
第七节加强临时摊点设置管理
“十一五“期末,除特殊需要外,临时摊点全部入室经营。
第四章城市环境卫生管理
城市的环境卫生系关城市居民生活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是城市管理的重点。因此,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必须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工作目标,完善环卫基础设施保障体系;进一步深化环卫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我市环卫事业产业化发展和市场化运作;统筹城乡环卫工作,实现区域共同发展;全面提高保洁水平和管理质量,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整洁,卫生的生活环境。
第一节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系统
以城市生活废弃物管理体系以全过程管理的“3C”模式为指导,以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规划垃圾处理、处置与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