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市城管办自身业务工作任务比较繁重:①城市道桥的维护管理。截至1998年底,全市已建成道路总面积634万平方米,全市人均道路面积达到3.46平方米,建成区内道路网密度达到4公里/平方公里。目前,深圳市已经初步形成了一个布局合理、纵横交错的城市道路系统,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和综合管理水平高于国内其他大城市,处于领先地位;②污水处理和设施管理。到1998年底,特区内已建成下水道总长度1119.6公里,构筑雨水干渠703.5公里,人均下水道长度0.6米,污水管网密度为32公里/平方公里。污水处理厂3座,泵站11座,日处理污水能力47万吨,污水处理率30%;③市容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管理。日清扫市区道路面积950万平方米,清运处理垃圾1600吨,全市建成垃圾中转站158座,设置垃圾箱和垃圾桶14000多个,覆盖率为6.5个/平方公里。垃圾中转站50多座,道路清扫保洁率为100%,垃圾清运率达到100%,垃圾无害处理率90%。公厕和垃圾站的建设标准及管理水平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1988年已建成的现代化垃圾焚烧厂为全国第一家,焚烧处理垃圾能力达到300吨/日。利用焚烧垃圾热能发电的3000千瓦发电机组和新建的现代化下坪垃圾填埋场工程均已投产运行,现焚烧处理能力达到300吨/日,工业固体废物综合治理率为100%,特区内100%的粪便通过管道排放,市区垃圾管理基本实现了收集容器化、运输机械化、处理无害化;④园林绿化建设与管理。深圳市十分重视园林绿化事业,每年拨出1000万元作为园林绿化维护经费,做到市区建设一片,绿化一片,园林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到1997年底,城市森林和绿化覆盖面积19099公顷,绿化覆盖率为53.8%。建成区内园林绿地面积4595公顷,绿地率达到37%,按建成区户籍人口计算,人均公共绿地面积35平方米,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水平列全国之首。五是路灯管理:现接管路灯近2万盏,亮灯率一直保持97%以上。与国内其他一些城市相比,深圳市市容管理独具特色。
(一)鲜明的管理特征
1.虚实结合的管理职能
深圳城管部门具有虚实结合的双重管理职能。一方面,市城管办是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担负着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任务;另一方面,又担负着整个行业业务管理的任务。这种管理架构减少了城管工作中的中间层次,使城管工作在组织上更便于领导,同时也精减了人员与机构,减轻了政府的财政负担。由于管理相对集中,城管工作中人、财、物也有了较好的保障。这种虚实结合的管理架构目前已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承认并被一些兄弟城市学习与借鉴。
2.建管分开的管理体制
规划、建设、管理三位一体,或者只将规划分出,而建设与管理仍为一家,这是现在国内许多城市在城市建设与管理体制中较通行的一种模式,一般称之为“大建委”模式。在深圳,这种“大建委”的管理模式已被完全摒弃,深圳市实行的是建管分离,规划、建设、管理各自独立的管理体制。这种管理最大的优点就是避免了重建轻管的倾向,将城市管理摆放到一个应有的重要位置上。
3.机制创新的改革举措
深圳是中国改革开放的“窗口”和“试验田”,深圳城市管理工作也大胆开创“先河”,采取了多项改革措施。
一是改变过去所有市政公用事业均由政府包办的做法,按照“谁投资,推受益”的原则,支持外商、企业与市政、园林单位合作,共同发展公用事业。
二是管理与服务分开。目前我国城市的基础设施管理仍然实行的是管理与服务合一的管理模式,由于管理和服务没有分开,监督、检查和验收的对象往往是自己,因而导致管理职能得不到充分发挥,服务质量也得不到提高。为了充分发挥好管理和服务各自的职能,1995年,深圳市城管办专门成立了道桥管理处,将监督管理职能从原道路工程公司中分离出来,让道路工程公司专门从事道桥的维修养护,逐步实行企业化经营和管理。这样一方面加强了道桥管理处对道路工程公司的有效监督和管理,另一方面也使道路工程公司节约了费用,提高了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三是积极推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有偿服务。目前,全市已成立中外合资、独资及集体、个体的清洁服务公司25家,共有职工3000多人,全部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这些公司承担了15%的道路清扫面积,日清运垃圾量约占市区总量的20%,他们的有偿服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是对环卫、园林用工制度进行了改革。采取少用固定工,多用临时工,对固定工实行定额承包责任制,并将相当一部分道路清扫、园林绿化任务承包给清洁公司和工程队。据统计,用工制度改革后,环卫、园林等单位每年节约财政开支6000多万元。
4.井然有序的小区管理
居民住宅小区的管理是深圳市城市管理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把城市管理工作分解落实到若干个单元小区,实行有效的物业管理,是具有深圳特色的改革举措。深圳市在全国第一个出台了物业管理的专项法规——《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住宅小区由业主管理委员会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聘请专业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并与其签订委托管理合同。物业管理公司根据委托管理合同对已投入使用的住宅小区以经营方式进行管理,同时对区内的环境、清洁卫生、安全保卫、公共绿化、道路养护等统一实施专业化管理,并向业主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综合性服务。将市场竞争机制引入住宅小区管理,使住宅小区的管理由此走上社会化、专业化、企业化相结合的管理轨道,政府管理部门则主要通过行政管理法规、规章来监督、指导住宅小区的宏观管理。这种管理模式也已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肯定,其经验正在全国范围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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