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较大,且将进一步增加,处置利用需继续加强。
(3)对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尚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诸多问题,部分企业采取了一定措施对危险废物进行处置,但大多只是简单的堆放或填埋,技术水平较低,处理能力较小,不同程度地造成了二次污染。
(4)一次性医疗用品以外医疗废物的处理需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产生量的增加与无害化处理能力不足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
(5)三峡库区漂浮物打捞处理缺乏长效机制。库区三县(区)沿长江两岸支流及库汊有18条,总面积158.5平方公里,打捞任务重,需要进一步建立库区漂浮物打捞处理长效机制,落实资金渠道,明确监管部门,从根本上解决目前责任不明确、资金与设备无保障的现象。
5.2固体废物产生量预测
5.2.1工业固体废物预测
“十一五”期间,宜昌市的支柱产业仍将为化工、非金属矿物制品、电力、纺织等,特别是磷化工基地及配套产品生产在“十一五”期间将出现强劲的发展势头。以主要行业固体废物产生系数及发展趋势估算,2005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401.3万吨,估算到2010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将达到550~600万吨/年。
5.2.2生活垃圾预测
根据生活垃圾增长系数估算,到2010年中心城区生活垃圾产生量将达到98.5万吨。
5.3固体废物控制目标
全市固体废物基本实现零排放,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放射性废物和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全部安全处置。
5.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主要任务
(1)积极推进清洁生产,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从源头及生产过程控制污染物,降低产品的能耗、物耗和水耗,降低固废的产生量,进一步加大对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使企业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水耗达到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
(2)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袋装化和分类收集措施,积极探索垃圾收集清运管理新模式,实现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逐步完善现有生活垃圾袋装化收集方式和中转运输系统,逐步淘汰人力板车收集方式,使机械化、半机械化密闭收集中转率达到90%;积极推行分类收集,分类收集率达到10%;加快城市垃圾填埋场建设,使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
(3)加快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基础设施建设。为解决目前全市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理能力不够,处理设施简单等问题,建设危险废物处置中心一座,设计服务年限超过20年,设计处理能力为7300吨/年(含医疗废物)。
(4)深入开展三峡库区固废清除处理工作,确保库区水质安全。全力打捞清除漂浮物,增加打捞设施,加强船舶垃圾管理。突出港区、码头和库汊三个重点,实行分工负责制,库区三县(区)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本辖区内支流水面漂浮物的打捞、上岸、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环保部门负责协调和监督水面漂浮物清理和处置工作,并配合监察部门进行行政监察。
六、“十一五”噪声污染防治规划
6.1声环境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6.1.1全市声环境质量状况
2005年,全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1.5分贝,达到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1类标准(适用于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中心城区区域环境噪声曝露在50.1~55.0分贝声级范围内的声级覆盖面积和覆盖人口为最大。声级覆盖面积19.25平方公里,占网格总面积的52.0%,声级覆盖人口31.12万人,占网格覆盖总人口数的52.6%。构成中心城区噪声声源的主要是生活声源和交通声源,其次是工业声源,施工声源和其它声源所占比例不大;中心城区功能区噪声中,白天超标的是文教区(超3.8分贝),夜间超标的是道路交通区(超10.4分贝)和文教区(超4.9分贝)。全年混合区和工业区的昼夜功能区噪声达到了标准;中心城区道路平均等效声级均值为70.3分贝,超过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交通干线两侧噪声标准限值,中心城区超标道路总长为36.512公里,约占交通干线长度的52%。
6.1.2存在主要问题
(1)社会生活噪声问题突出,是我市的最主要声源构成形式,噪声扰民现象较为频繁。
(2)由于中心城市呈条状特点,穿越城区的车流量主要密集分布在3条近于平行的主干道上,交通负荷过大,且交通干道流量不平衡,道路交通噪声超标严重。
6.2噪声控制目标
“十一五”期间,宜昌市噪声控制目标为:中心城区及市域绝大多数城镇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控制在55分贝以下,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95%以上,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小于70分贝,达标路段长度占90%以上。
6.3噪声污染防治主要任务
噪声污染控制从声源、传播途径和接受对象几方面着手,一方面从宏观上加强城市发展规划,加强噪声环境管理和执法力度;另一方面针对不同的噪声污染,有的放矢地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控制,根据噪声污染的现状与趋势,重点加强交通噪声和社会噪声的污染防治。
(1)建立有效的噪声污染管理体系,加强综合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宜昌市城镇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实施细则》(宜昌市人民政府第101号令)以及《宜昌市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实施办法》(宜昌市人民政府第125号令)的规定,合理整合城市噪声管理力量,建立各部门目标统一、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机制,强化现场执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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