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透明度,拓宽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现将《汕头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全文刊登。请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之一反馈:
(一)通过信函邮寄至汕头市金平区海滨路9号汕头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邮政编码:515041)
(二)电子邮件发至:strdfw@163.com
(三)在《汕头人大》网“意见建议征集”栏,提出意见建议
汕头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城市文明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和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区域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区域的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源头减量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市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具体区域,由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区(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三条【生活垃圾定义】本条例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第四条【分类标准】生活垃圾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国家、省对生活垃圾分类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第五条【分类管理原则】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遵循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系统推进、循序渐进、市场运作的原则,通过实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运输、分类利用、分类处置,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
第六条【各级政府职责】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协调机构,统筹协调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管理目标,统筹规划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收运处置设施布局并优先安排用地和建设,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经费保障。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规定职责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市、区(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职责】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条例。区(县)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的分类管理工作。
自然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设施建设纳入建设项目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要求,将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所需土地纳入土地供应计划。
生态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生活垃圾集中转运、处置设施的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管理,依法发布监测信息。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纳入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管理体系。
商务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可回收物的回收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工信、公安、教育、民政、卫生健康、文化广电旅游体育、邮政、机关事务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本条例规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第八条【居(村)民委员会职责】居(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工作,组织本辖区内单位和个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鼓励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要求纳入居(村)民公约。
第九条【产生者义务和收费】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市人民政府按照产生者付费的原则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逐步实行分类计价、按量收费。
生活垃圾处理费应当专项用于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
第二章 源头减量
第十条【源头减量机制】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在保障生产生活安全和有利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前提下,建立涵盖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的生活垃圾减量工作机制,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促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
鼓励单位、家庭和个人在生产、生活中减少产生生活垃圾,促进资源节约。
第十一条【公共机构和国有企业带头示范】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单位和国有企业应当实行绿色办公,优先采购可循环利用或者再生利用的办公用品,推广无纸化办公,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内部办公场所不得使用一次性杯具。
第十二条【农副产品生产、流通领域减量】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市场监管、商务、农业等部门,在果蔬生产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推行净菜上市、洁净农副产品进城。
第十三条【日常生活消费领域减量】商品零售经营者不得免费向消费者提供塑料购物袋。
旅馆业经营者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
餐饮服务和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应当提示消费者合理消费,适量点餐,不得免费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叉子、汤匙等餐具,鼓励在餐饮配送服务中采用可以清洗消毒、重复使用的餐具,并提供回收服务。
第十四条【网络交易和物流领域减量】鼓励和引导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以及货运、快递等企业探索建立逆向物流协同回收利用体系,推动简化包装物和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