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发现、处置、侦破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数量★
(1)指标解释:指城市全市域范围内发现、处置、侦破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数量。目前阶段,该指标可反映对固体废物环境污染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和工作成效,用于促进加大监管执法力度,震慑和防范固体废物相关违法违规活动。
(2)数据来源: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
55.固体废物相关环境污染事件数量
(1)指标解释:指城市全市域内发生的固体废物相关的环境污染事件和突发环境事件数量。试点期间,全市域内不发生固体废物相关的环境污染事件和突发事件,但不包括来自行政区域外的非法倾倒等事件。
(2)发展趋势:该指标应为零。
(3)数据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56.涉固体废物信访、投诉、举报案件办结率
(1)指标解释:指城市全市域内涉固体废物信访、投诉、举报案件中,经及时调查处理、回复的案件占比。该指标用于反映固体废物信访、投诉、举报案件的应对和处理的效率、质量。
(2)发展趋势:未来该指标应不断提高并达到100%。
(3)数据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57.“无废城市”建设宣传教育培训普及率
(1)指标解释:指“无废城市”建设宣传教育培训开展情况,例如通过电视、广播、网络、客户端等方式,以及针对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等开展宣传教育培训等的情况。目的是增加公众对本城市“无废城市”建设的了解程度,对绿色生产方式、绿色生活方式、绿色消费方式的了解程度等。
(2)发展趋势:该指标应不断提高。
(3)数据来源:第三方调查。
58.政府、企事业单位、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的参与程度
(1)指标解释:反映政府、企事业单位、公众参与绿色生产方式、绿色生活方式、绿色消费方式的程度,例如参加生活垃圾分类、塑料包装制品的替代和重复利用、餐厨垃圾减量等情况,根据调查结果综合反映“无废城市”的全民参与程度。
(2)发展趋势:该指标应不断提高。
(3)数据来源:第三方调查。
59.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的满意程度★
(1)指标解释:反映公众对所在城市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农业废弃物的减量、回收利用、处置、整治等管理现状的满意程度。根据调查结果综合反映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的满意程度。
(2)发展趋势:该指标应不断提高。
(3)数据来源:第三方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