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无废城市”建设相关项目绿色信贷余额
(1)指标解释:指银行业金融机构用于支持“无废城市”建设的绿色信贷余额。根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报送绿色信贷统计表的通知》(银监办发〔2013〕185号)以及《关于报送绿色信贷统计表的通知》(银监统通〔2014〕60号)建立的绿色信贷统计制度,绿色信贷包括支持绿色农业开发项目、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项目等的贷款,信贷余额可以反映国内主要银行在该领域的贷款规模情况。
(2)发展趋势:该指标应保持稳定增长。
(3)数据来源:市银保监局或地方金融监管局。
45.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骨干企业数量★
(1)指标解释:指城市在固体废物回收、资源化利用、处置领域的骨干企业数量。骨干企业应为自主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够提供较多就业机会的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企业,具体评价标准由试点城市自行确定。
(2)数据来源: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
46.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工业增加值占区域GDP的比重
(1)指标解释:指当年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所产生的工业增加值与区域GDP的比值。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包括矿产资源与工业废弃资源利用设备制造、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工业固体废物回收和资源化利用、城乡生活垃圾与农林废弃资源利用设备制造、城乡生活垃圾综合利用、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2)计算方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工业增加值占区域GDP的比重=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工业增加值÷区域GDP总量×100%。
(3)发展趋势:该指标应不断提高。
(4)数据来源:市统计局。
47.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技术示范
(1)指标解释:指城市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方面,形成的可在全国、全省或一定区域内推广、复制的技术示范。例如,结合本市固体废物重点产生行业,在尾矿、煤矸石、粉煤灰、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等方面形成的技术示范。
(2)数据来源: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
48.农业废弃物全量利用技术示范
(1)指标解释:指城市在农业废弃物全量利用方面,形成的可在全国、全省或一定区域内推广、复制的技术示范。例如,结合本市农业结构,在秸秆、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种养循环生态农业技术等方面形成的技术示范。
(2)数据来源: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