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从2014年起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由最初的46个建制村试点到如今全省1万来个建制村进行垃圾分类处理,占全省建制村的41%。形成了农户分类、分类收集、定点投放、分拣清运处理、回收利用的工作流程及农民可接受、财力可承受、面上可推广、发展可持续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模式。浙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成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循环经济建设重要一环,在美丽乡村建设中,成为最靓底色。
一、 强化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00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时就对农村垃圾整治工作做出部署。2005年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嘉兴现场会上,总书记提出要从花钱少、见效快的农村垃圾集中处理、村庄环境清洁卫生入手,推进村庄整治。2006年在全省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总书记提出要使垃圾分类回收、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等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这些年来,我省按照总书记的决策部署,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先后提出“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新要求,强调水岸同治、标本兼治、消灭“垃圾河”,承诺“绝不把违章建筑、污泥浊水和脏乱差环境带入全面小康社会”,把垃圾分类这件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关键小事与美丽乡村建设、 “五水共治”、“四边三化”、“二路二侧”、“三改一拆”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从点上探索到全面铺开,呈现出理念不断创新、水平不断提高、覆盖不断扩大、成效不断显现的可喜景象。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提出了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2015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到浙江考察,赋予浙江“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的新使命。G20杭州峰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又对浙江提出了“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浙江的新使命新要求新方位,与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时提出的思路和要求是一贯的,浙江从这些年“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实践中,越来越深刻地感受到实施农村垃圾分类处理,对于奋力推进浙江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各项事业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扎实推进垃圾分类处理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工作。经过多年来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我省牢牢把握“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的新使命和“继续发挥先行和示范作用”的新要求,坚持和深化“八八战略”,把转型升级、提升水平作为浙江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各方面建设的主攻方向,以空前的力度推动改革创新发展。美丽浙江要靠美丽乡村打基础,美丽乡村的基础是干净整洁,干净整洁必须要从源头上开始垃圾分类。习总书记说,垃圾分类看似小事,却关系到13亿群众的民生实事。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省整治农村环境依然存在脏乱差,广大农村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农村外来人口多,既是农村垃圾分类的难点所在,也仍然是农村垃圾分类的潜力点、增长点所在。无论是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还是从我省的实践看,建设美丽乡村、实施农村垃圾分类处理,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腾笼换鸟、凤凰涅槃”等重要思想的重要举措,是社会保持和谐稳定,生态环境清丽优美的内在要求。我们要全面把握新阶段新要求,进一步加大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的力度,着力提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不断为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