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综合治理模式的探析
(一)“退耕还林模式“的公助
公助是指行政体系在政策上的导向与资金上的扶持。如果以发展的语境来概括当今中国现状的话,一个鲜明的特点就是爆发式的经济发展,与严重滞后的社会发展之间的矛盾,如同在双轨道上单轮运行的双轮车一样,无法保证可持续的运转。垃圾问题在消费社会下的凸显,即是其写照之一。那么,社会发展与经济发展相较有何区别?
经济发展包括,为促进产业开发而建设的基础设施、工厂等实体上的开发,可通过投资、技术转移和学习等途径,较容易达到。而社会发展包括三个方面,第一是硬件设施,这是与经济发展相重合的部分,包括基础设施、医疗卫生和教育设施等生活条件的改善。第二是软件方面,包括社会组织和以社区建设为主的发展。第三是人本主义,即促进居民潜在能力的发展。其中第二点和第三点是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的根本性区别。对于社会发展的概念,在所调查的村镇干部中并没有明确的意识,工作的重心和规划依然是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处于等而次之的地位。即使是在日益凸显的垃圾问题上,也是期待着国家指令的下达和资金的到位,对组织的散漫和村民的不合作,也只是对过往可强制性动员时代的怀旧。其潜台词是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时,问题会自然而然地迎刃而解,而现实的逻辑是,村民在未完全富裕起来的情况下问题已经十分突出。并且,日本的前车之鉴告诉我们,经济与技术的发展非但没能消解生活垃圾问题,相反加重了问题的复杂性。因此,在战略层面上,基层村落组织有必要转变只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政策导向,重建基于与他人的纽带和共生的共同体,以提高村民对公共事务和公共课题的参与程度。
对于垃圾处理体系的建立,即回收、运送、分类、再利用这一具体的问题上,首先面对的就是如何解决、由谁解决散乱在各处长期积累下来的垃圾问题。如H省A村长达十几公里的垃圾带,是在村内共有地上形成,并成为了理所当然的垃圾堆放地。快速且彻底清除这个共有地的垃圾,是摧毁破窗效应持续发生的基础,如若不然,随意丢弃行为的再生产将会永久地持续下去。但即便设立了垃圾处理部门,也不可能应对如此庞大的回收工程,如前所述,只是2016年的农村垃圾就已达到1.5亿吨,其中50%未加任何处理,这需要村民的集体力量,而基层村落组织也不可能再回到强制性动员的时代。因此,在思考如何激励村民参与垃圾回收的政策,可以借鉴退耕还林模式的途径。
退耕还林工程在世界环境保护历史上,是一项投资最大、政策性最强、区域面积最大、民众参与程度最广泛的生态重建工程。国务院2002年颁布的《退耕还林条例》规定,其政策是指国家向森林和草地环境弱化地区的农民发放粮食、资金、种苗等补助,激励村民进行复原林地的一项政策。其中最为关键的是用生态补偿和经济上的激励方式带动了村民的广泛参与,并促进了村民的增收和森林覆盖率的上升。以此模式为基础,在对应大面积垃圾路带的时候,可以期待在短时期内将散乱的垃圾彻底清除掉。第一,行政体系和回收部门的单独行动不可能在短期内回收多年积累下来的垃圾,花费时间过长,破窗效应则无法消解。第二,需要多数村民的参与,国家按回收垃圾的重量和劳动时间支付给村民一定的经济补助,激励参与度的提高。第三,规定在一定的区域内和时间内完成回收、分类及搬运。第四,此后产生的生活垃圾由重建的垃圾处理体系进行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