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心的涣散与行政权威的弱化
垃圾的散乱是由于在共有地的丢弃和堆积,所调查的H省和J省的村和乡镇干部并没有强烈的紧迫感。对他们来说,垃圾问题作为一个历史积累下来的,并且还会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与经济发展相比,不会成为当前的主要课题。
对于H省A村大面积垃圾带的问题,乡干部说,“国家越来越重视环保问题,我们也认识到了问题的存在,但解决需要时间和资金……现阶段能做的,加强对村民的教育,比如垃圾站点写上一些环保的标语。”从中可以看出,垃圾治理依然有赖于上级(国家政策)的扶持,在没有具体对策之前,用口号进行弥补。然而A村垃圾站点的环保标语,反讽式地并没有起到任何作用——村民并没有把垃圾倒进垃圾桶里。不仅如此,口号治理的弊端,即反功能的效果却异常地突出。首先,复杂问题的单纯化。垃圾作为将一个关乎当地所有人的问题,需要共同关注、商讨、应对,但这一系列的措施被简化为几句口号。其次,作为主管部门,口号治理成为工作任务终结的装饰,掩盖了工作的不到位。如,“村民看到了(不要随便倒垃圾)标语,但都不配合。而现实是,村民B说,“(该村)哪没有垃圾,扔哪都一样,如实地反映出破窗理论的效应。第三,在一些村落,甚至出现诅咒谩骂式的标语,不仅将责任简单地推卸掉,并且严重阻碍了理性思维的绽放。对垃圾治理口号的理解,管理部门和村民之间出现了截然相反的断裂。既然是一个复杂的、所有人都要面对的问题,那么反思、梳理问题的所在是问题解决的第一步,而情绪宣泄式的口号治理于事无补。
相较而言,J省J村的状况明显好于H省A村,并没有大规模的垃圾路带问题,上级镇政府已经建立起相对完整的垃圾回收处理体系,但村内外不难发现零零散散的未回收垃圾。即便像日本那样,将垃圾非可视化,但问题依然存在——在哪里烧,在哪里埋的纷争不断。从根本上来说,垃圾问题的解决取决于每个村民的主体性意识,在生活中实践4R的理念,即REFUSE(拒绝过渡消费)、REDUCE(减少浪费)、REUSE(反复使用)、RECYCLE(循环再利用)。从J村和镇干部的角度来说,家畜排泄物的问题,由于直接引起了邻里之间的纠纷,更让他们感到棘手。对于随手扔垃圾和粪便所引起的纠纷,村镇干部皆认为,“一些村民不顾别人的感受,是由于个人主义的蔓延……比起以前,现在的村民都不太听话了……水利道路等公共设施的修缮,出钱出力的活儿,都不情愿了。”他们认为,村民态度变化的契机就是农业税的取消,村干部丧失了根据国家政策可进行强制性征收的法宝,对村民的控制力大幅度降低。但如果农业税征收时期有集体主义的话,那么也只能称之为“强制性集体主义”,现阶段的所谓“个人主义”,又何尝不是一种钟摆效应的体现?
对农业税和各种分担金的强制性征收,村民们记忆犹新,再加上近年来青壮年的流失、以及消费欲望和贫富差距的同时扩大,加重了对未来的焦虑感。在这些因素的重叠下,即使2007年国务院和农业部共同发布了“一事一议”制度,规定了农田水利和土地治理等公益事业所需资金,采取由村民参加的“一事一议”的筹集办法,但都没有改变行政权威的不断衰落。虽然,在中国一些富庶的村落中,其治理看似章法得当,但并非是在村民参与下的治理,而是依赖于将村落成功企业化的村干部的个人权威,反之,在没有经济活力的村落则成为一个没有凝聚力的、散漫的村落组织。在所调查的村落中,并没有一个卡里斯玛型的企业家,因此,村落急需的公共事业建设处于停滞状态。村民所渴求的卡里斯玛是一个能让村落快速发展,其中所谓的发展即是指经济条件的改善。在追求更富裕、更便利的现代化生活中,主体性地去解决垃圾问题的意识自然也就被稀释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