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镇(街)达到“一镇一站”密闭式的转运车配置要求,按照日产垃圾每20吨,至少配1辆8吨压缩式垃圾运输车的标准配置;
2)行政村达到“一村一部”垃圾运输车辆配置要求,根据行政村的需要,合理配备有垃圾专用运输车(载重量1.5-2吨)。
c)垃圾转运站:
1)完成“一镇一站”,并经过县区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2)选址要科学合理,设备选型要通过科学论证。
d)其他环卫设施:
1)每个村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配备清扫保洁工具及收集车辆等;
2)每家每户配备家用分类垃圾桶;
3)每个村根据实际情况,建设一个生态堆肥池。
4.1.3城乡垃圾收运设施设备的管理标准
a)垃圾收集点:
1)收集点周边无明显臭味;
2)收集点周边无蚊蝇滋生;
3)收集点正确投放,垃圾入桶入池,周边无堆放现象;
4)垃圾收集点硬底化;
5)收集点垃圾及时清运,无积存现象;
6)垃圾收集点无破损;
7)收集点周边无焚烧生活垃圾迹象;
b)垃圾运输车辆:
1)制定有覆盖本辖区镇、村的《收运方案》,明确优化收运路线、车辆等;
2)清运车辆不得有垃圾渗滤液滴漏;
3)清运车辆为密闭车厢;
4)清运车车况良好,外观整洁;
5)垃圾运输车车身设有统一的标识;
6)定期保养维护登记;
7)垃圾运输车管理使用台帐,转运的垃圾量、运输费用等。
c)垃圾转运站:
1)制定相应的转运站运行、维护、安全生产及相应的转运站人员管理制度并上墙公示;
2)进站垃圾均能做到当日清运完毕,不堆积过夜;
3)建立相关台账,例如养护管理记录表、维修器械记录表、转运垃圾量等;
4)站内进行全面污染控制,降噪、通风、降尘、除臭等污染控制效果良好;
5)转运站内无蚊蝇滋生;
6)转运站周边无堆放垃圾;
7)针对垃圾渗滤液有专门的收集处理措施,未出现污水横流情况;
8)每天作业完毕及时冲洗站区地面,消杀措施有效,周边无明显臭味;
9)转运站内不得随意放养家禽及堆放杂物。
4.1.4城乡垃圾收运流程管理
城乡垃圾收运的工作流程概括为“户收集、自分类、村集中、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流程,村庄推行上门或定点收集农户生活垃圾,以“县(区)统筹镇,镇统筹村”为原则开展农村保洁和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
5.城乡垃圾处理工作的管理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是实现农村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是建
设“美丽乡村”的重要一环,是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工作,是农村人民群众十分关注、息息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要层层抓落实,完善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县
处理的长效制度,多做正面宣传,使宣传进村入户。加大资金投入,落实责任措施,层层测评,建立奖罚制度,与单位和个人年终考评融合在一起,领导一手抓,问责到领导,树立村美、户美示范奖励。
5.1城乡垃圾处理的基础模式
目前,惠州的三县四区已建立了“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县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模式。我们在强化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加大资金投入和建立长效机制等多方面切实保障农村垃圾处理工作健康持续发展。目前,全市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6座,实现“一县一场”、“一镇一站”,各县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率达90%以上,各县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5.2农村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管理
5.2.1农村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实施范围
惠城区、惠阳区、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大亚湾区、仲恺区农村范围内的农村生活垃圾(居民家庭、单位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实行分类减量投放收集处置管理。
5.2.2农村垃圾分类标准
惠州市农村生活垃圾分为五大类:
1、可沤肥垃圾。指厨余垃圾(厨房产生的食物类垃圾)及瓜皮果壳、农作物秸秆、枯枝落叶、畜禽粪便等。
2、可回收垃圾。指纸类(含纸箱、纸盒等)、金属(铁、铜、铝及制品等)、塑料及其制品、橡胶及其制品、废弃家用电器等再生利用价值较高,能进入废品回收渠道的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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