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完善垃圾综合利用的立法。长期以来,我国生活垃圾实行混合收集,这种收集方式不仅容易混入一些有害的危险废物,形成二次污染和交叉污染外,而且不利于垃圾中可利用物质的回收和循环利用。因此,必须明确各级职能部门垃圾分类收集管理职能,建立明确的奖励制度,制定《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法》势在必行;针对我国目前垃圾回收市场混乱的情况,应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有关立法,如:《电子垃圾回收管理办法》,《废旧电池回收处理管理办法》,《食品垃圾回收办法》等。
结论
我国处于经济发展的高速期,很多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社会基础还不太完善。垃圾产业化发展缓慢就是其中之一。如何推进我国垃圾分类产业市场化,完善我国垃圾分类制度,提高公民垃圾分类意识,是一系列社会问题。这个问题的解决可能需要几代人的时间。建国初期,由于资源短缺,我国当时就已经建立了一个比较完善的垃圾回收机制。当时很多发达国家都来中国取经,并逐步建立了一系列的垃圾分类处理制度。如今,我国经济的的高速发展增强了我国的经济实力,提升了我国的国际地位。但是,我们不能走发达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子。因为我们国家的经济基础还很薄弱,需要循序渐进的一步一步发展。十七大报告也明确指出,发展循环经济,构建和谐社会。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才是我们国家未来发展的目标。提高公众的参与力度,建设并完善垃圾分类制度,需要全社会共同的努力,才能还我们未来一个明媚的蓝天。
致谢
本篇文章从初具构思,到筛选代表性资料,形成初稿,到反复修改各稿,最后定稿,这一过程使我对我国城市垃圾分类回收的有关立法有了更深刻的了解,从中学到很多东西。在此,我特别要感谢谢军安老师,谢老师在我论文的写作过程中所给予的细心指导和帮助,使我有机会能更深的熟悉论文的写作规范,特别是老师的点评使我受益菲浅,给我的论文写作指明了方向,使我的论文能够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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